今年恰逢“110号文件”发布30周年。
1983年7月1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抓紧研制重大技术装备的决定》(国发[1983]110号文件),并成立国务院重大技术装备领导小组。我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自此提升至国家战略的高度。
三十年来,我国能源企业通过自主创新,使我国重大技术装备的发展具备了相当规模和基础,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
“装备强则国强。我国的装备工业目前有了一个比较好的基础。”7月12日,原国务院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副主任董必钦表示,“比如发电设备,100万千瓦的超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我们国内运行的有48台,美国全部加起来还不到20台。水电设备不仅实现了80万千瓦的国产化,而且正在准备研发100万千瓦的。1000千伏交流输变电设备、±800千伏直流输变电设备实现了安全运行。再比如石油化工,1000万吨的炼油厂、年产1000万吨乙烯装备等,我们完全可以立足自己干了。”
我国能源装备取得的辉煌成就与正确选择发展模式密切相关。在董必钦看来,我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的四种模式:引进技术模式、合作生产模式、成套引进分步实施模式、自主创新模式对于促进我国能源装备的自主化和国产化发挥了重大作用。
第一种模式是引进技术。“那个时候引进技术还可以用购买生产许可证的办法,我国的火力发电设备就是引进美国技术,包括发电厂的设计,这个技术都是从国外买的,按照国外的资料生产,借鉴国外的模式。”董必钦表示,这种模式在火力发电设备发展上起到一定积极作用,我国正是在消化引进技术的基础上再创新,从而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第二种模式是合作生产型。就是利用市场的需求,引进国外的技术和国外的公司,合作设计、合作生产,逐步达到立足国内的目的。这种模式曾运用到三峡工程,取得很好的效果。“我们和外国公司合作,采用了三步走策略,向国外采购一批,合作生产一批,自己做一批。”董必钦说。
第三种模式就是成套引进、分步实施的模式。最突出的是化工和石化设备。我国从1970年到1990年耗资50亿美元进口了120多套成套设备。后来经过“一买三合作”,逐步达到了国产化目标。
第四种模式就是自主创新。立足以国内为主,自己开发,引进一些个别设备,迅速达到国产化的目的。
董必钦认为,就能源装备而言,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不小差距,也有很多需要改进的方面。“产品结构要优化,要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和创新;技术结构,必须要搞;产品结构要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不改变不行。”
董必钦提醒说,质量要优先,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只有质量优先,才能把产业做强。“做大做强能源装备产业必须时刻警惕质量问题,我们必须意识到,在某些领域,质量还做得不到位。”
“靠外国人转让技术,这个时代是很难实现的。真正的核心技术靠钱是买不来的,靠引进是引进不来的,必须要立足自己开发。”董必钦说,当今时代,产业要发展,离不开创新驱动。“也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优越性,放权可以,但不该管的不管,该管的还必须管,而且必须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