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发展模式须改变
据了解,第一批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中标价格普遍较低,4个项目的投标价普遍低于0.8元/千瓦时,分别为0.7779元/千瓦时、0.707元/千瓦时、0.6881元/千瓦时和0.6882元/千瓦时,最终中标价为0.62-0.74元/千瓦时,以上数字均远低于上海东海大桥海上风电项目最终确定的上网电价0.978元/千瓦时。
“而东海大桥海上风电项目本身就不是商业化运作,也就是说,东海大桥0.978元/千瓦时这一价格就已经不赚钱甚至亏本了,何况4个项目投标电价比东海大桥项目还要低很多,他们根本就赚不到钱。”林伯强说。
“电价怎么也要0.8-0.9元才能干吧?”一业内人士表示,“海上风电每千瓦造价成本几乎是陆上的1倍,电价却只高几分钱。不盈利、投资风险大,怎么干?”
但也有投标企业认为,他们不惜牺牲经济利益换取开发权,足可见其志在夺标的决心和对产业前景的充分看好,开发企业希望抢占先机,积累经验,从而为其进一步拓展海上风电市场铺平道路。由于第一批特许招标项目是以开发商、设备商和施工方捆绑的方式投标,参与竞标的企业多为资金雄厚的央企,且经营范围远远超出风电范围,因此即使海上风电盈利空间暂时较小,他们也可以承受。
可惜,让人遗憾的是,中标之后,4个项目不约而同地传出种种受阻信息,或最终批准使用的海域与规划不符,或建设面临环境保护问题,或海上功能区划不明晰,或牵涉到海洋局、海事、军事、交通、渔业等多部门而受到阻碍,总之,4个项目无一动工。
“理由很多但我们要看实质,实质上就是他们投标的价格根本赚不到钱,实质上就是谁也没动工,投标变成了抢位置,变成了圈地。”林伯强透过现象直指问题本质,“特许权招标这种模式一直存在很多问题,投标企业不管多低的价都敢投,占了位置圈了地再说,反正没有惩罚。”
“特许权招标变成圈地并不稀奇,我们在发展陆上风电时,就已经有过同样的经历。要解决这个问题也很简单,让中标企业上缴10亿元保证金。”林伯强说。
事关国家战略应强力推动
对于海上风电发展的战略地位,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曾经指出,“海上风电代表了国际前沿的风电发展水平,能否在全球具备产业竞争力,就要看一个国家或一个企业能否走在海上风电领域前列。”
最新的海上风电资源调查结果显示,我国5-25米水深、50米高度海上风电开发潜力约为2亿千瓦,5-50米水深、70米高度海上风电开发潜力约为5亿千瓦,部分潮间带及潮下带滩涂资源和深海风能资源也较为丰富,开发潜力远高于陆上风电。
“海上风电不仅资源丰富,更重要的是距离用户近,易于消纳。”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资深委员姚小芹对记者表示,“我国陆上风电装机主要在西北,由于受限于电网,大量的风电送不出来,白白浪费,因此短时间很难再有突破。而海上风电在东南地区,就近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根本不愁销售。最近我国东南省市一片高温,很多城市突破40℃,电力缺口极大,不得不限制工业用电保障居民用电,因此发展海上风电对于保障我国能源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