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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改革:三中全会决议提出网运分开和市场定价

2013-11-18 来源:财新网 浏览数:1353

  距离2002年初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下称“五号文件”)已经过去将近12年。当时设立的总体目标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发展,推进全国联网,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此次决议中的提法与之基本一致。
 2002年底五大发电集团成立,厂网分开基本实现,但主辅分离在2011年9月方才落地,其余目标几无进展,且愈发陷入争议。改革成绩单与“五号文件”设定的“十五”改革目标都有很大差距,同时电网统购统销的垄断、监管乏力、价格行政管制的局面日渐严重。
  加强对输电这一自然垄断环节监管,对输配环节单独定价,在售电和购电侧形成多买多卖是电力改革中争议较少的内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383”方案中亦提到,“实行大用户直购电,建立实时竞争发电市场,开展竞价上网,形成以双边合同市场为主、实时竞争市场为辅的竞争性电力市场。推进电价形成机制改革,上网电价由发电市场竞争或发电企业与大用户双边合同确定;输配电价实行政府管制,形成直接反映电网企业效率的独立输配电价。”
  重组之后的国家能源局正在将大用户直购电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并视之为一项改革举措。所谓直购电,即由用户与电厂直接谈判,确定用电量和上网电价,用电企业还要支付给电网企业一定的过网费(包括输配电价和网损)。上网电价、过网费和政府性基金加成后,即为最终供电价格。由于缺少独立的输配电价等必要条件,大用户直购电在过去的实践中常常演变成了发电企业、电网和用户互相讨价还价的局面。
  前述参与电改的人士提醒,直购电的前提仍然是对电网的单独定价,而大用户直购电也只是通过市场形成电价的一种模式,而真正的电力市场面向所有用户,并非仅限于大用户。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电改方向再一次被指明,而要形成真正的电力市场、有效的价格信号并优化资源配置,关键在于如何设计具体环节并真正实施,这是能否再次推动电力改革并决定其成败的关键。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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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电力改革成“半拉子”改革 原因何在?
阅读下文 >> 管住政府闲不住的手 中国风电就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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