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八次会议闭幕,会议出席160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以151条赞成、3票反对、6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十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五款、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解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决定、报告和任免案。
新环保法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 设计按日计罚制度
环境保护法今日四审高票获通过,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表示,全国人大对这部法律的修改是高度重视的,对环保的一些基本制度作出了规定。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针对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又设计了按日计罚。
信春鹰强调,本次修改环保法还对环保的一些基本制度作出了规定,比如从环境规划、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环评、环境经济政策、总量控制、生态补偿、排污收费、排污许可,特别是根据公众意见,又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针对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又设计了按日计罚。
谈到和其他法律的关系,信春鹰认为,这个领域的法律有很多,比如水、大气等专门的领域法律和现在的这部环保法,既有联系又有分工。联系就是,环保法作为一个基础性的法律,规定了基本的制度。那些单行的法律是针对不同领域的具体情况作具体制度。本法修订以后,其他法律和这部法律不一致的,就适用本法,这部法律没有规定的,就适用那些单行法。我国环保类法律的修改应该会逐步地都提上日程,环保法起到了引领作用。
新环保法增加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应对雾霾
国家环境保护部法规司副司长别涛今日表示,新环保法增加了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的机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在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到公共健康和环境安全的时候,应当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国家环境保护部法规司副司长别涛今日表示,新环保法增加了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的机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在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到公共健康和环境安全的时候,应当及时公布预警信息。
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的责任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对各级政府提了四方面的要求。第一,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都应当依照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的处置和事后恢复的工作。第二,要求各级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污染的公共监测预警预案。第三,在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到公共健康和环境安全的时候,应当及时公布预警信息。第四,应当及时启动应急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环境公共污染危险的减缓。
专家解读“环保新法”六大亮点:监管手段有查封等硬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24日接受中国网专访时表示,这次修订的《环保法》应该说是全世界最好的《环保法》之一,吸收了全世界各国环境保护的经验,采取了一些很严格的措施,监管手段出了硬招,比如说查封、扣押全有了,对于不认真履行法律职责的官员,特别是市长、副市长、县长、副县长,可以采取引咎辞职的制度。
常纪文说,这次修订的《环保法》的亮点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