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的小型风力发电机推广应用起步较早,上世纪1976 年代,部分企业和科研单位研制了几种简单的小风机投放在我地区搞示范。1978 年代原国家科委选择锡盟苏尼特右旗等三个牧业旗进行小规模供电应用中试项目,算是小型风力发电机在牧区供电应用的开端。那时我作为小风机推广战线的一名新兵和自治区多名专家,推广工作者一道,参加了这项新兴事业。小型风电机组推广应用到今天已经走过了三十五年。我作为这段历史的见证者,对这项事业取得的丰硕成果感到无比欣慰;对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下面就近年来我区实施新能源“通电工程”概况及有关问题的意见做简要汇报。
2000 年,自治区在无电牧区实施了“光明工程”。国家发改委投资1000 万元建立了覆盖全区26 个无电牧业旗的光明工程服务机构。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民委共计投资6000 万元作为设备补贴资金,进行了5 年的“光明工程”项目实施。为无电牧户安装了12000 多套风光互补供电系统(绝大部分为400W 户用系统)。通过这一项目的实施,解决了部分无电牧户用电难的问题,并建立了以国家项目形式在草原上分散实施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
2007 年自治区又启动了无电地区新能源通电工程。这是继“光明工程”之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大规模风光互补通电工程。这项工程重点解决农网改造不可能覆盖的边远、分散的少数名族地区用电问题。截止2013 年底,自治区电力公司已安排实施了5.76 万余套(台)户用型风光互补供电设备,总投资9.4 亿元。基本解决了无电地区牧户一般性生活用电问题。如:收看电视、照明、小型冰柜等。项目包括锡林郭勒、阿拉善两个盟和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兰察布、包头、呼和浩特五个市。其中锡林郭勒盟是这项通电工程的重点,共计安装了3.78万套,约占项目总量70%。3.7 万多户无电牧民基本全部安装了风光互补供电设备。这次通电工程资金投资比例为:国家扩内需资金20%;企业投资(电力公司农网改造资金)70%;用户个人自筹10%。这次通电工程是历次新能源供电项目牧户出资比例最少,投放数量最大的一次。
风光互补通电工程每套设备装机容量为400W~600W;有300 W 风力机,100 W ~300W太阳能电池,配套600 W ~1000 W 逆变控制器;200AH/24V 密闭免维护蓄电池组成。每套设备招标价在1.2~1.6 万元左右。
这次通电工程由自治区电力公司及各盟市电力部门组织实施,系统设备是自治区电力公司公开招标确定。几年来,区内外十几家企业和几十家配套厂商参与了项目实施和设备供应。
各级政府,特别是旗(县)政府,苏木(乡)政府、为该项目实施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各地安装售后服务公司也对此项目顺利完成付出了辛勤劳动。
近年来,除电力公司外,其他政府部门也先后投放了各类型风光互补系统7000 余套,加之光明工程安装投放的1.2 万套,全区目前拥有7.6 万余套户用风光互补系统在运行。
根据新能源通电工程规划:2014~2015 年除继续在西部地区安排少量600W 以下风光互补设备外,将重点把过去几年已装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作为下一步通电工程重点。目前内蒙电力公司对升级改造的最终方案还没有出台。据了解;升级后单机容量增至800 W ~1000W。改造方案为增加太阳能电池200 W ~500W;部分更换风力机为600 W;逆变控制器为1000W 以上;相应增加蓄电池容量,提高直流工作电压,增加供电能力。锡盟地方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了愿意匹配资金,将已装风光互补系统容量升级至1000 W ~2000 W。有关厂家、产品供应商应抓住机遇、早作准备,积极参与。
自治区无电地区新能源通电工程,是全区农村牧区通电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户户通电的必要措施;也是一项德政扶贫的民生工程。项目始终坚持“为民、利民、扶民、扩内需”的原则。自治区发改委、电力公司为了规范组织好这项民生工程,先后制定了“无电地区新能源通电工程实施方案”,“户用风光互补供电系统安装和验收规范”等。成立了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和设备招投标专家评审团。各盟市强化了项目验收监理工作。以上是我汇报的第一项内容。
第二、就风光互补通电项目实施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谈以下意见:
1、目前项目提供的设备功率较小,只能解决照明和收看电视问题,勉强为100W 以下小冰柜供电。富裕了的牧民强烈要求较大功率(如1000W 以上)的风光互补供电设备,像城里人一样用上安全放心的电,满足生活用电和部分生产用电。
2、供电系统技术上升级换代较差,基本停留在90 年代水平;产品配套缺乏科学性,不注重实用性,没有把各种产品作为整体方案来进行设计匹配。系统投放前缺乏产品配套应用试验,基本上是中标厂商随意通过商品化集成组合来实现,导致设备现场安装后故障率高,可靠性差。
3、在同一地区,多部门重复实施、安装同类供电系统。如财政部门有一事一议项目;农机部门有机具补贴项目;扶贫民政部门有贫困帮扶项目;民委有欠发达资助项目;畜牧部门有新牧区建设试点项目等。总之设备雷同、你行我效,造成一户多机、重复投放,还有的一户一套也没有。给国家项目资金造成严重浪费。
4、近年来,基层新能源技术服务机构弱化,2000 年“光明工程”项目中,先后设立了26 个旗县级专业技术服务公司,随着项目结束和体制改变,目前只有13 家转制为私企保留下来,其中锡盟保留了5 家。专业技术服务人员也明显不足。此外,中标厂商为了降低安装和售后服务成本,往往启用外地非专业机构进行安装施工和售后服务,造成工程施工层层转包,安装的产品产生缺陷,售后服务发生失效。
5、部分产品质量不过关,故障率较高。少数厂商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低配高标、借名贴牌现象较为突出。究其原因:一是工期紧任务急,加工装配工艺控制不严;二是设备中标后,技术储备差,临时求购配件设备,盲目组合配套;三是生产厂家对安装现场环境、当地气候、交通地理等认知不足。还有深层次的原因是中标厂商过多的追求利润最大化而造成的。例如:过去内蒙的“光明工程”,300W 机组风轮叶片长度是2.5 米,而现在“送电工程”项目有些300W 机组的风轮叶片减到2.3 米长。叶片短了,其他选用材料也出现短缺,成本低了,机组的故障率却增加了。根据统计,“送
电工程”某项目中曾出现质量问题的故障率高达15%~20%,远高于“九五”攻关项目时期的故障率。
苏尼特右旗那里有一家中标企业的机组,在一星期之内部件坏了17 次,逆变器坏了两次,电机坏了两次,一个月之内我们跑了16 次锡林浩特。我们觉得,这项工程要这样滥下去,我们这项事业就败了。希望企业增强一点社会责任感,不要再制造垃圾产品了。
根据以上问题我提出以下建议:
1.风能设备行业应建议有关部门对风光互补供电的国家投资项目实行统一组织规划,形成合力。避免各行其是,重复建设。建议扩大设备单机容量,引导户用电风光互补项目从解决简单生活用电向生活、生产多种用电转变。
2.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对户用型小型风光互补供电系统制定各项产品标准,并全力促成有关部门采纳执行。用标准来把住产品出厂、销售关,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特别是防止进入政府招标项目的设备市场。
3.呼吁生产厂家、产品供应商严把质量关,端正理念,提高市场意识责任。政府职能部门应对不合格产品严格监管,设置准入门槛,实施认证制度,实行产品保修期内的召回制度。让市场淘汰不合格产品的生存权。
4.建议新能源中标企业、通电工程项目执行单位,要与当地有资质的专业技术服务部门及设备配套企业精诚合作、全面沟通;不搞低价竞争,讲诚信,讲信誉,讲实效,讲服务;用优质的产品、优良的服务在合作伙伴和用户中建立起公信力。
5.国家应对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光电企业及新能源技术服务单位和个人,给予政策再倾斜,支持其发展。企业要保持忧患意识,立足内蒙古几十万无电牧户这个大市场,放眼内蒙古已装的7 万多套风光互补设备的运行维修、更新置换和升级改造这个新天地。
文/ 内蒙古苏尼特右旗峰泰新能源技术服务中心 杨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