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余的电上网,不足的再由大网支持,在区内正在安装充电桩,准备为城市公交电动车充电。小区内采用热泵技术,为居民楼夏天供冷,冬天供热。在哈密地区也有一个光伏发电工业园,已经并网的光伏发电能力有60万千瓦,一共有21个投资运营业主,这些投资业主既有央企,包括华能、化电这样的央企,也有地方国有,也有民营企业,也有外资企业,例如在那个地方,我看到一个香港弗光光伏聚光发电,就像一个放大镜一样,太阳照进去聚光以后发电。可以说这个地区集各种技术流派于大成,上网电价国家定的标杆电价一度电一块钱,现在降到九毛钱,其中化电公司通过招标的2万千瓦的光伏电站,一度电是0.785元,但是据当地介绍,这样的电价在当地也能盈利。哈密同志告诉我,他们发展光伏发电的积极性非常高,投资者也非常踊跃,现在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国家批给它的光伏发电控制指标太少,现在还在下计划指标,每个省只能多少,不能超过这个数字。目前只剩下两万千瓦可以分配,其他就没有指标了。
他们打算留给汉能的薄膜光伏发电。这21个投资和运营业主,因为一共就60万千瓦,21个业主,所以每一个也就是两万多千瓦,他们都很想扩大自己的建设规模,但是受到国家批给的规模数限制,我就问他们,这里的风光资源这么丰富,国家为什么还要下控制指标,为什么还要控制你,只能搞这么多呢?回答是因为光伏发电、风力发电仍然需要国家电价补贴,受补贴资金的限制,所以有规模的限制,这个情况我过去多少一点,我马上跟国家发改委价格部门沟通了一下,去年以前我们每度电征收8厘钱的可再生能源基金,现在这个不够了,现在一度电是收1.5厘钱的可再生能源基金,理论上去年可以收540亿元可再生能源基金,但是总有收不上来的,所以实际数要比理论数少一点,这个基金是由财政部负责收取和管理,后来主要补给电网公司,因为主要是差价部分。
这里可再生能源基金大部分是用来补贴风电、太阳能发电的电价,也就是说高于当地燃煤火电标杆电价的部分,由可再生能源基金来补贴,以哈密地区为例,煤电火电上网电价0.25元,昨天我从宁夏回来,宁夏才0.28元,在当地这个电价是很便宜。风电是0.58元,每度风电还要补0.33元,太阳能发电现在国家定的是0.9元,每度电要补0.65元,如果按照这个机制,每年收取的可再生能源基金总数除了有点增量以外,大体上是固定差不多的。所能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也就是恒定的,所以在这样的机制下,可再生能源怎么能够大发展呢?发展不起来,你只能按照基金多少才允许你发多少,这个数就固定死了。
我就不太理解,如果按照这个机制的话,就很难有大的发展。所以我就想可再生能源要得到大的发展,一定要在机制上进行创新,我前面举了一个例子,在金融上创新,我们创新不仅是技术上的创新,也包括金融工具创新,也包括制度上创新,也包括管理创新,我这个例子就是说我们在管理机制上是不是也要做点创新,我想创新的方向,应该是逐渐减少补贴,甚至于最终做到不要补贴。以燃煤发电如果有一定竞争可比性,作为投资运营商来讲,我想不希望减少甚至取消补贴,他们希望国家补贴多多的,不要取消,假如我是投资商,可能我也很容易有这种心态。
但是,如果大家来辩证看一下这个问题,如果继续要政府给大量补贴,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就不可能做大。如果能够减少补贴,规模就可以做大,从宏观经济学来讲,最简单的图表,就是你要求补贴得越多,发电量就越小,要的补贴越少,发电量可能越大,所以必须权衡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关系,这里我想耽误大家一点时间,在我自己的工作经历当中,给大家举两个例子。一个是上海浦东开发,当时上海一句话,宁要浦西一张床,不要浦东一座房,因为当时浦东交通很不便,当时还是江泽民同志当书记的时候,就建了南浦大桥和杨浦大桥,按照常规思路,交通部门建好以后就要收费,就像我们现在到机场高速公路一样要收费,收费以后再去还贷,这是传统思维,但是如果继续收费的话,仍然没有多少人愿意到浦东,也不方便。
所以市政府就有激烈的争论,一种意见就说应该收,收来的钱才能还贷,另一种意见是不能收,应该鼓励大家无偿使用基础设施,鼓励大家到浦东去,那么这个桥谁来还,用浦东以后发展乐观综合效益来还。最后市政府做出正确决策,这两座桥不收费,那不收费交通部门不高兴了,这个钱谁来还,但是事实证明浦东后来较快发展起来了,它的收益完全可以还这两座桥的钱,这就是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