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弃风的改善,在笔者看来,大部分来自于优化调度、减少线路的阻塞,以及新增的需求。这一优化的潜力在未来仍将是存在的,随着互联的电网基础设施的改进可能会持续改善。但是相比而言,更大的结构性调整在于改变调度的排序规则,模拟市场竞价行为。这需要调峰补偿机制的更良好运行,以及对这一改变的分布式影响(distributional impacts)问题的解决。
比如如果改变调度规则,火电机组的市场份额将受到进一步压缩,甚至有些省份在某些时段会成为一个纯可再生能源电力供应系统,火电完全“沦为”备用。应该讲,这是全局有效率的选择,是基于本地资源禀赋、技术特点以及社会经济形态下的“最优”(socially-optimal)的电源结构的反映,无疑是一个需要努力的方向。
这是机制安排问题,不是风电与传统电源间的所谓利益“分饼”游戏。但是,必须承认,这一政策改变对于火电行业的分布式影响将是非常巨大的,其政治上的可行性存疑。在“最优”无法实现的情况下,业已出现的风电与火电之间的“发电权”交易,相比目前的格局,是一种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次优选择。
而对于新项目,详细的并网安排对于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是必不可少的。事实上,一个典型的风电可研报告,其中重要不可或缺的章节就是电网接入方案。项目的电网接入设计,本来就是项目边界内的一部分,二者是“项目与电网统一规划”的。这一问题在已有装机未能及时并网的问题暴露之后,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未来风电项目的及时并网,应该不会是大的问题,关键在于接入电网之后的利用率是否可以达到可研预期。
第二、中期产业规划规避弃风问题——明确目标、条件与方法论
风电的产业规划超越了项目层面,是对风电整体发展的政策,甚至装机的规模、时序、布局的确定与控制。在笔者看来,要避免潜在大规模弃风问题的出现,风电与电网的规划的关键是要区分清楚哪个是目标,哪个是条件(target and means),有哪些物理、环境、经济约束是起作用的,而哪些是需要改变的。风电的发展如果是目标,那么其他的基础条件,包括电网基础设施在内,都是需要提升以满足风电发展的途径。而风电的目标确定,往往基于的是更广的能源、经济与环境系统的发展要求,比如节能减排目标、新兴产业发展等等。
条件提升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可行性的障碍,比如短期内的投资缺口、工期问题等,但是这不存在不能改善的绝对性“边界”。因此,设定政治性目标,包括风电份额与电网调峰能力的政治性目标,是有可操作性的方式。
过去,我国曾经出现过大量的4.95万千瓦的容量现象。究其原因,在于规避中央政府的审批。这一度被认为是“无序发展”的乱象 。那么试问:如果没有这个“口子”,最初的可再生能源“十一五”规划得以严格执行,那中国2010年的风电装机规模也就500-1000万千瓦,风电机组能否取得如此大幅度的成本下降?不恰当的政府管制,恰恰是发展的“障碍”。1000万千瓦风电可能不会有“弃风”问题,但是风电产业的发展要滞后太多,陷入“自我锁定”的困境当中。风电审批的下放,可以说是基于一个错误的理由(风电项目偏小,拿到中央审批有点繁琐),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
“弃风”必然意味着系统的平衡或者对于风电的调度与风电出力之间出了问题。有学者据此提出通过“统一电网与风电规划”在中期规划尺度上规避新增风电的弃风问题。笔者对这一基本思路表示赞同,但是“统一规划”本身更像是对“弃风”问题的另一种表达(reframing the question) ,而不是问题的解决方案,它并不能回答“风电的发展规划与发展节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