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以独立的经营个体让渡自主决策权为基本特征的“统一规划”,在部分情况下是以更大的代价“消灭”了、而不是解决了问题。典型的例子就是西电东送送出地区(四川)曾经出现的本地用电紧张局面,属于电力资源错配(本地用电紧张说明本地电力价值升高,而外送电价甚至低于本地上网电价,还要付出输送成本)。“统一规划”在超越项目层面之外,需要表明其基本的方法论体系与合理性。在笔者看来,经过改进的综合资源规划(Updated-IRP)方法具有一定范围的可行性。但是目前这方面的具体讨论,在变化了的市场与产业环境背景下,是极其不充分的。
第三、长期的电力体制安排——电力市场不可或缺
中长期来看,解决风电的弃风问题,关键在于电力市场的建立。风电本身成本之外的系统接入成本与平衡成本,可以通过专门的辅助服务市场显示其构成与变动,建立激励相容的风电发展的系统支持体系。
在风电产业初期,通过FIT电价体系,风电发展的风险得到有效规避,消除了风险溢价,实现规划目标的成本较之直接电力市场竞争往往要低。但是,在产业具有了明显的规模,进入了“规模上升、价格迅速下降”的轨道之后,FIT电价体系的“固定”就显得不合时宜了。风电直接参与市场竞争成为可能与必要,德国目前正处于这个转折阶段(EEG2.0)。这一阶段之后,风电发展的布局、发展节奏等关键的要素,将可以通过市场价格信号的引导得到一定程度的优化。从开发节奏来看,电力市场的存在可以更好地表征电力供需的松紧程度(现货价格),指示未来的电源建设的前景(期货价格)。在电力市场条件下,缺乏需求的情况(比如后半夜)下,将只可能有趋于零、甚至低于零的价格(这可以在风电份额大的德国、丹麦电力市场的某些时段看到),而风电外送到远端市场在大部分时间也很难与当地电源竞争(因为输电成本与传输损耗)。明确的价格信号将决定系统潮流的走向,指引新项目的布局与建设,决定不同电源的市场份额。
过去,人们习惯于从资源禀赋思考布局问题。但是必须明确的是,资源禀赋多还是少,成本是高还是低,只是最终供电成本的一部分。比如,西部的风力资源比东部丰富的多,但是其缺乏足够的需求。考虑到远距离输送的损失,其供应一度电的成本,可能比东部的低风速风机要高出很多。用成本-效益分析指导风电发展,可能很多资源丰富地区因为其距离负荷中心太远,会丧失开发价值。这一点,对西部的煤炭、水电资源也是同样的道理,特别是面临开放国际市场竞争的煤炭。毕竟,最终的经济效率的提高,才是经济能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保证。这一“好”还是“不好”的判断理念要成为实践,市场化为基础的电力市场是不可或缺的。
现实问题的复杂性使得期望通过制定完善的蓝图,上帝般的安排一切,按图索骥,达到一个均衡的路径已经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稳定明晰的体制机制的建立,在于创造一条通往秩序的规则。有规则,则有序。这也是风电的长期发展所需要的。
本文作者 张树伟 能源经济学博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卓尔德(北京)环境研究与咨询中心首席能源经济师,此前多年供职于中国电力行业、IEA等能源咨询与决策支撑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