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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理顺节奏 再出发(表)

2014-08-27 来源:《风能产业》 浏览数:2182

我国海上风电技术可开发量很大,5-25米水深,50米高度,可开发的海上风电技术容量约为2亿千瓦,5-50米水深,70米高度海上风电可开发量约为5亿千瓦。

我国海上风电技术可开发量很大,5-25米水深,50米高度,可开发的海上风电技术容量约为2亿千瓦,5-50米水深,70米高度海上风电可开发量约为5亿千瓦。但是考虑到通航、军事、海洋环保以及其他特殊用海的问题,真正可开发的量还是有限的。目前我国规划了三大海上风电建设基地,分别是江苏、广东和山东千瓦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还在辽宁、河北、上海、浙江、福建、海南等地规划了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以陆上风电规划和建设速度为参照,海上风电开发规模大概不会超过1亿千瓦,不包括深海风电。
  “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投入运行海上风电装机容量500万千瓦,2020年达到3000万千瓦。但是,由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一直不明朗,加之海上风电涉及海洋部门、渔业、能源、国防等多个部门,风电场规划与海洋功能区划、海岸线开发规划、国防用海规划等协调难度大,海上风电进展缓慢,也出现了很多对海上风电的质疑。国家发改委近日正式下发《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国内海上风电的标杆电价:2017年以前投运的近海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含税),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含税)。
  电价的确定对于风电行业而言应是利好消息,尤其是非招标海上风电项目的并网销售工作将更容易开展,企业、投资者兴建海上风电项目的积极性也会更高。  
  第一批特许权招标项目的困惑
  国家第一批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招标中,滨海近海风电场30万千瓦时项目等4个项目均在江苏省,总规模达100万千瓦。江苏省是海上风能资源丰富的地区,2020年目标为1000万千瓦,其中陆上300万千瓦,在潮间带和近海700万千瓦,年风电上网电量可达200亿千瓦时。自2010年10月公布首轮海上风电特许权中标结果之后,将近两年过去了,首批的4个项目均未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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