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电材料设备网讯:风电属于新兴产业,机组预验收和质保交机困难,主要来自:行业标准与规范问题;机组生产厂家和业主之间问题;从业人员对风电机组认识的偏差。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在预验收和质保交机过程中,对风电机组功率曲线的认识问题。
不少的从业人员在风电机组功率特性曲线的认知方面存在诸多误解;在风电机组的验收方面,缺乏完善的标准体系和检测认证体系,因而,在风电场的运营和质保交机时,产生了许多不必要的纠纷。
1、对机组预验收的误解。
有的风电受合同中规定:机组在“试运行”阶段要求其功率曲线达到合同要求值。在“试运行”阶段,如果功率曲线不达标,机组就不能通过预验收。
从实践来讲,风电机组实际运行功率曲线的形成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在短时间内,机组不能形成较为完整、准确的功率曲线。
GB/T18709-2002《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方法》规定,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时,测量数据的采集应满足连续性和完整性的要求。现场测量应连续进行,不应少于1 年;现场采集的测量数据完整率应达到98% 以上。采集数据的时间间隔不宜超过1 个月。在正常情况下,“试运行”的时间一般为10 天左右,因此,在“试运行”阶段,要求机组在自然条件下形成较为完整、准确的功率曲线是不现实的。
有的销售合同中规定机组的“试运行”需通过“250 小时无故障运行”。从机组的运行实际来讲,可能因为风电场,或电网的原因造成机组报故障停机(如:振动、电网故障等),此时的故障并非由风电机组自身造成的。这样的规定,不仅增加了现场执行的难度,而且,也有悖于机组运行的基本现实。从机组运行的一般规律来看,在“试运行”阶段,机组的故障几率通常远高于进入质保期后的“正式运行”阶段。因此,“试运行”的验收标准不应高于“正式运行”要求的合同指标。也就是说,“试运行”期间的机组利用率不应高于进入服务期后的风电机组利用率标准。机组“无故障运行”即:利用率100%,这显然高于“正式运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