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电材料设备网:在此间举行的2014厦门国际海洋论坛暨第四届发展中国家海洋可持续发展部长论坛上,与会官员和专家认为,海洋已成为推动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建议在传统海洋产业、海洋能源资源、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基础设施建设、海上安全、海洋旅游等六大领域进一步推动国际海洋合作与交流。
我国海洋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开发利用海洋、发展海洋经济是缓解陆域资源和能源短缺的重要途径。”国家海洋局有关负责人说,我国的海洋经济总量持续高速增长,连续多年呈现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已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和新动力。2013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超过5.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6%,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达9.5%,比“十一五”初期增长1.5倍。今年上半年,我国海洋生产总值超过2.5万亿元,同比增长8.6%。
沿海港口吞吐量、船舶制造产能、海水养殖和捕捞等也位于世界前列。2013年我国的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75.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1.7亿标准箱,超过世界的四分之一,商船队航迹遍布世界1500多个港口。2013年我国远洋渔业总产量达130万吨,产值达140亿元。2010—2013年造船完工量、手持订单量、新承接订单量三大项连续4年位居全球第一。2013年,我国涉海就业人员达到3513万人,单位涉海就业人数创造的经济价值从2001年的人均4.5万元,上升至2013年的人均15.5万元,提升了近2.5倍。
另外,我国新兴海洋产业蓬勃发展,海洋服务业持续升温,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国家海洋局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司长张占海说,一些沿海省市创新产、学、研的联合模式,加速推进海洋生物技术、海洋医药、海水利用业的产业化,邮轮、游艇、休闲渔业服务发展迅速,同时还出现了涉海金融服务等一大批新型业态。
张占海认为,我国已经形成高度依赖海洋的外向型经济形态和大进大出、两头在海的基本格局,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全面对外开放,这种经济形态和格局将长期存在并不断深化。
区域合作促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表示,我国对海洋的重视已经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建设海洋强国已经上升为国家的发展战略。要通过发展可持续的海洋经济,实现人类社会与海洋的和谐共存。他认为,海洋经济需要可持续发展,海洋的未来需要多国、多地区乃至世界的合作。我国持续推动与世界各国在海洋领域的合作交流。这些合作都在双方开展海洋经济、海洋科技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很多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区域合作是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实现共同发展的重要方式。据介绍,近三年来,我国与美洲、欧洲、亚洲、非洲、澳洲的很多海洋国家都签署了海洋领域的合作备忘录;与印尼、泰国、巴基斯坦和冰岛建立了联合研究中心或联合实验室;我国还与很多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联委会机制,定期轮流举办联委会会议。
我国在去年提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设想。专家认为,这是推进区域合作的重大战略构想,以海洋为纽带,将东亚、东南亚、南亚、非洲和欧洲沿海各国连接了起来。
国家海洋局战略研究所环境资源研究室主任刘岩认为,海洋经济是我国和沿海国家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首选。应加强政策对话,构建海洋生态伙伴关系,强化海洋科技合作,共同推进海洋产业发展,建设便利、绿色、创新、繁荣的海上丝绸之路。
据外交部亚洲司参赞李涛介绍,我国已经投入了30亿元设立了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用于建立海产品交易平台、海水养殖技术研究推广、防灾减灾等。“携手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符合我国和东盟各国的共同利益,下一步将开展更多的务实合作。”
目前全球海洋还面临着海洋生态环境破坏、海洋资源衰退、海洋灾害频发等问题。联合国工发组织中国贸易投资促进处首席代表胡援东认为,发展海洋经济时刻不能忘记保护环境,只有实现包容性、可持续的发展,才能形成稳定的有效的海洋合作关系。马尔代夫渔业与农业部副部长扎哈·瓦希德说,马尔代夫沿海被海水侵蚀的很严重,37%的海岛定期被海水淹没,沿海居民受影响很大。希望加强减灾防灾、气候变化等方面的合作,通过新的技术监测海岸带变化情况。同时还希望与沿海国家在海洋研究、远洋渔业、海产养殖等方面加强合作。
从六大领域推进国际海洋合作
有关官员和专家认为,发展海洋经济,加强海上合作,有助于各国通过稳定资源流动,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的转型与发展,形成互利互补型的一体化发展模式。并建议从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推进海上互联互通、提供海洋公共服务、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增进科教文化交流等方面合作入手,建立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新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在传统海洋产业领域,鼓励大型船舶配套企业通过对外合资、合作、租赁等手段,依托国外供应商的成熟网络提升营销服务能力;鼓励渔业企业开展境外合作,出口先进养殖设施和海水养殖技术,共同建立远洋渔业基地和水产品加工基地;重点围绕海水养殖业、海水利用业、海洋化工业和海洋盐业等领域,探索构筑沿海地区循环产业体系。
——在海洋能源资源领域,深化海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的国际合作,提高矿业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探索与东南亚及非洲国家在海滨砂矿的勘查、勘探、开采加工等方面开展合作,实现矿产资源的互利共赢发展。
——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鼓励中国企业积极承建海外风电项目,开展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领域的合作与技术设备输出,支持国内企业并购或参股国外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和研发机构,支持国内企业培育国际化品牌,联合开展海洋生物性物质开发利用、海洋药源生物筛选和育种工作,建立海洋药物资源库。
——在海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支持相关国家港口和码头建设并积极参与经营,共建海洋观测与信息交换系统,促进海上物流和信息流的有效衔接和海上贸易投资便利化。
——在海上安全领域,加强海上执法能力建设,推动海上通道安全合作,共同打击海盗,维护海上通道安全,确保能源通道、贸易通道和矿产通道的安全。加强海上搜救与信息共享。
——在海洋旅游领域,加强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间旅游互联互通,加大旅游投资合作、扩大规模,拓展入境旅游市场,研究促进入境过境旅游签证便利化措施,推动邮轮旅游合作,优化邮轮出入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