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会对可再生能源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研究表明:未来降雨模式的变化将会导致中国水能资源禀赋、水电机组效率面临重大风险。因气候变化导致的水电生产量的下降,可能引起2030年“不能”接受电力服务的人口达到2089.82万人。西南和东南沿海地区的水电利用所受威胁最大。对整个可再生能源系统的气候变化风险研究揭示:由于适应气候变化的综合能力较弱,中国可再生能源系统受气候变化影响较大的区域集中在贫困欠发达地区;而当气候变化负面影响超过可再生能源系统的适应能力时,东部发达地区将面临重大电力损失。因此,在当前气候变化及其极端事件频发的背景下,可再生能源系统的适应能力建设尤为重要。
除了水电,世界银行及国外学者对风能利用、太阳能利用面临的气候风险研究表明:气候变化对风能资源、风电场运营环境、风电场基础设施、太阳能利用设施及其利用效率都将产生重大影响,所涉及国家包括美国、巴西和欧盟这些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大国或地区。然而,中国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政策制定急需理论实践支撑。
未来我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气候风险规避要点如下:
电网建设与分布式发电并重。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能源报告(2014):能源贫困研究》指出,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利用对解决偏远地区的能源贫困现状具有重要作用。相比于集中式供电,分布式发电方式在偏远地区具有较大的应用前景。偏远地区太阳能分布式利用与家用沼气等协同发展,可有效缓解当地电力供需矛盾。在气候变化背景下,分布式发电可使偏远地区减少对核心电网的依赖,也可减轻集中式供电的压力。
可再生能源整体规划和局部细化协同。中国已逐步建立了以西南及长江流域为主的水电生产基地,以华北、西北、东北为主的风电基地,太阳能集中利用在甘肃、新疆、青海地区正处于建设中。而中国用电区域集中在经济发达的华北、东部、东南沿海地区。这就造成了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地区与用电区域的不匹配,增加了电力运输和电网稳定的压力。因此,需要国家从全局出发,建立可再生能源整体规划,保持可再生能源有序发展;从局部考虑可再生能源的就地消纳与使用,减少电力运输,也能规避长距离电力输送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气候风险。
电力供应稳定最关键,电力需求侧管理潜力巨大。可再生能源的特点决定了其电力输出具有一定的间歇性,在可再生电力上网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同时,城市的电力需求同样存在高峰低谷的现象。因此需要统筹可再生能源电力与传统电力的上网安排,保障电力供应稳定。中国2010年发布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是继2004年发改委联合电监会印发《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指导意见》后,在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方面又一个重要的指导性文件。但目前,中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在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保障用电秩序等方面的作用还有待继续挖掘。电力需求侧管理可通过减少用电需求,减轻电网运输压力,这不仅有利于可再生电力的本地化消纳,也对中国的能源安全形势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