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如今来自发改委的消息。5月26日,发改委连同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等八部门发布《通知》,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强调,政府投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的,除需要采购的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等法定情形外,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展前,按照国家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最后我们看看“置身政治之外”的学者的观点。
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王泠一认为外企之所以失利最主要原因是其要价过高。他进一步指出,经济危机暴发后,中国政府一直在努力提高本国市场的开放程度,主动与欧盟进行沟通。而欧美的企业往往要价较高,有时甚至是中国公司的几倍,“如果过高的价格超过了中国政府的承受范围,国外企业自然很难中标。”他强调,中国和欧盟的政府、商贸组织以及企业之间应该加强沟通,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以减少彼此间的贸易摩擦。
4万亿政府采购排斥外企还是歧视国货?
支持国货与对外开放之间的博弈
关于政府采购如何在国货与外企之间达到一个平衡的问题,笔者有如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