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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十二五”规划或难完成 标准体系亟待建立

2014-12-1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浏览数:1815


  2010年9月,国家能源局组织了江苏省盐城市海域4个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招标,这是我国首轮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总建设规模100万千瓦。其中,两个近海项目分别位于滨海和射阳地区。
  发电商大唐新能源、中电投、中国电力新能源、中电国际、山东鲁能、龙源电力,分别与设备制造商华锐风电、金风科技、上海电气以捆绑方式联合中标。但直至2013年,4个海上风电项目无一动工。
  不过在此期间,特许权招标项目之外的两处海上风电场建成,一个为上海东海大桥风电场,截至2013年底,两期项目共计装机容量119.2MW,风电机组由华锐风电提供;另一个为龙源电力承建的江苏如东潮间带试验风电场,选择9家风电设备商的风电机组各一台。
  截至2013年底,获得国家能源局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海上风电项目共计17个,总装机容量410万千瓦,大多数项目仅仅处于可研阶段。
  直到2014年6月,国家发改委才首次确定海上风电的标杆电价,《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规定,2017年以前投运的近海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含税),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含税)。
  “鸡肋”的心态
  “虽然国家发改委出台了海上风电上网标杆电价,但发电商对海上风电建设普遍热情不高。”中国风能协会秘书长秦海岩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茫茫大海,看似可以任意建设,其中却暗藏诸多限制。
  谢宏文指出,海上风电选址需要考虑空中及水面航道、雷达影响范围、海洋功能区划、港口码头、锚地、自然保护区、滩涂围垦及养殖、军事用海等。“海上风电开发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认识不统一,加大了前期协调工作。”据悉,仅海域使用论证使用许可、海洋环评、通航安全论证即需要2年以上。
  最为重要的是,海上风电的经济性难以达到发电商的预期。
  在首轮特许权招标时,四个项目的中标电价为0.6235元/千瓦时、0.6396元/千瓦时、0.7047元/千瓦时、0.7370元/千瓦时,一拖三年没有动工。2014年6月,即使国家发改委将价格提高至0.75元/千瓦时和0.8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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