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风能工业在政策上的支持,除了在“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政策支持外,还应该增加以下的支持:
风电的上网电价应从招标电价向固定电价(含政府补贴)转变,可以以省为一个区域确定一个固定电价。这样可以让投资商根据当地的风力资源、土地资源、金融条件等自行决定是否介入。也可以减少或简化可研、审批、核准等环节。政府只要审查有关公共利益的项目,如绿化、水土保持、环保等即可。只要减少了审批环节,民营企业就会比国有企业有竞争力。政府应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政府应在金融政策给与民营企业以更多的支持风电是一个所谓的烧钱的行业,没有金融业的支持,风电业不可能得到健康的发展。2008世界金融危机发生后,中国政府出台很多政策,如4万亿政府投资对刺激经济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整体经济复苏仍有待于企业和私人投资跟上。而且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及大型国有投资项目,对民营企业作用有限。风电特许权项目更加明显,这些项目规模大少则数十万千瓦,多则上百万千瓦,民营企业根本就没有实力运行这些项目。特许权项目成了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的专利。同样对于风电设备制造商,中小型企业或者民营企业由于规模小,缺乏融资渠道,或者没有背景很难或基本上拿不到这类项目。
建议国家利用这次危机,做好调整能源结构的工作。不仅要调整好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关系,也要调整好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关系,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的关系。
6.结论
民营企业在风能行业中,通过机制灵活,经营成本低,在风能这个行业中起到了鲇鱼的作用。只要政府政策正确,在风能这类竞争性行业,不但要与国有企业一碗水端平,还要出台支持中小型企业的政策。民营企业在风电行业中一定会得到产长足的发展。
7.参考文献
吴晓波 《跌荡一百年 – 中国企业1870 – 1977》中信出版社 ISBN 978-7-5086-1342-0/F – 1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