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草案中“按市场属性定位电网企业功能”,在最终的方案中也变成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电力技术特性定位电网企业功能。”
此外,最终的方案还强化了对新能源发电的重视力度。在“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一节中,增加了“合理确定生物质发电补贴标准。”
“对售电侧的放开是此次改革的重点,加上《意见》对分布式发电的支持,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市场的潜力将被大大释放出来。”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能源研究中心教授钟一清表示,此次电改不仅打破了一网独大的局面,更推动了新能源发电市场份额的增加,从而提高了我国能源利用效率及生态环境改善。
售电侧改革成最大红利
除了重新定位了电网职能外,新电改方案还有放开发电市场、售电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售电及增量配电业务,促进分布式电源发展等多个亮点。
此次改革之后,电价将划分为发电价格、输配电价、售电价格,其中输配电价由政府单独核定,逐步过渡到“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分电压等级核定。分步实现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继续执行政府定价。因此,此轮电改的变量主要是竞争性环节的发售电价格。
售电侧市场化改革将允许5类企业成为新的售电主体,包括高新产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成立售电主体、社会资本投资组建售电主体、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事业公司、节能服务公司,以及发电企业都可以投资组建售电主体。
同时,方案明确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探索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的有效途径,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
此外,方案将促进分布式电源发展的内容进行了单列。全面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市场。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建设,支持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根据各自条件,因地制宜投资建设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发电以及燃气“热电冷”联产等各类分布式电源,准许接入各电压等级的配电网络和终端用电系统。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或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