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现场监理机构形同虚设”问题,《报告》指出,此问题主要表现在大部分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制度不健全,未制定有针对性的现场监理措施;监理专业人员配置不合理,监理人员素质差,无证上岗;监理项目部未配置齐全的必要检测仪器;监理记录等资料真实性较差。例如,湖南新能源株洲龙亭龙凤风电场工程,建设单位中水电新能源株洲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聘用无“电力工程”专业监理资质的湖南江海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监理,导致建设管理工作混乱,部分工程未验收即投运。
对此问题,业内人士指出,质监机构务必要坚持“独立、规范、公开、公正”原则,依法依规独立开展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保障工程质量。
第三大问题“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不到位,设计、施工存在违规”则主要表现在工程建设执行强制性标准方面,工程项目普遍存在执行标准滞后、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报告》指出,在施工过程中,混凝土工程、电气设备接地和检测试验方面存在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较为突出。例如,安徽省电力公司500千伏肥南变电站工程,建设单位安徽省电力公司在《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中,使用的《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1)》已经失效。
此外,个别工程问题叠加的情况需加以重视。
例如,湖南新能源株洲龙亭龙凤风电场工程、湖南省电力公司攸县电厂—船山500千伏送电线路工程、安徽省电力公司500千伏肥南变电站工程等,均存在多种问题叠加的情况,对工程质量造成重大隐患,亟待相关单位认真整改。
督促整改以点带面 监管发力护佑安全
下发整改通知书65份,点名披露40件案例,对于严重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湖南新能源株洲龙亭龙凤风电场等工程项目,下发“停工令”,并依法进行处罚。
此次专项监管,点名通报案例之多、督促整改内容之翔实、依法处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在电力工程质量监管领域,监管力量正明显增强,突出问题监管,以点带面,督促相关企业认真整改,引导行业其他企业举一反三,共筑安全基石。
针对此次专项监管督查中发现的八类重大问题,《报告》均明确提出了监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