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再生能源项目在上一轮宽松的货币政策背景下,并没有让投资人和开发商感觉到有任何资金压力,更没有去思考采取其它方式进行融资的动力。随着过去两年市场资金,特别是银行贷款,获得难度增加,可再生能源的玩家们才感受到资金链吃紧,被迫另辟蹊径为新项目开发进行融资。虽然目前货币政策有宽松的态势,但是从资金的量和流向看,并不能满足开发商(特别是私营企业)对新项目投资的需求。
2014年年初就曾经与相关人士探讨过中国可再生能源项目融资的可选方式,当时提到的Yield Co(收益型公司,也可直接用一个词yieldco)模式目前似乎已经成为中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商和投资人所热衷的选项。作为项目融资的模式之一,在使用前我们不妨了解一下它在美国产生的背景和当前发展的趋势,以便我们更清楚地理解这种融资模式应用条件,这样才能判断是否适合中国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融资需求。
Yieldco模式起源于中国,哦买噶
如果说美国的收益型公司是起源于中国,有人会信吗?但至少可以说,美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收益型公司是为中国人和企业而设计的,这一点应毋庸置疑。
从美国的角度看,收益型公司并不是一个新出现的模式,其实从2005年开始就已经出现了此类融资安排。当年,总部位于香港的Seaspan Corporation公司是第一个利用收益型公司结构在纽约交易所上市的公司。Seaspan Corporation公司是一家由中国安徽人王友贵创立的全球最大的独立集装箱船租赁和管理公司,专营集装箱船长期租赁业务。在其成功上市后,其船只保有数量在一年内由10艘上升到23艘,足以见得资本市场的力量在企业发展中的巨大贡献。在其招股说明书中,其向公众投资人许诺的回报是按季度支付股利,每股每季度为0.425美元,而其当时的发行价仅为每股0.23美元。这种回报的依据是,公司将把所有船只用于长期的固定租金租赁业务,从而获得长期船舶租赁合同所带来的稳定现金流和高使用率。上市时,公司的第一个船队剩余平均租期为9.1年,这就为投资者提供了可靠的现金流和回报预期,因此这个最初的收益型公司的IPO当时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航运公司上市个案,同时也成为航运业第一家率先利用长期稳定股利作基础的资本化公司。尽管当时并不是应用于能源行业,但是收益型公司的基本结构和框架得以确定下来,例如按季度分红目前仍然是各收益型公司采用的方式。
收益型公司在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崛起
进入2013年以后,新能源项目的融资面临着巨大的资本成本压力,比如税收权益投资,在没有加杠杆的情况下,其资本成本会在7-10%,加杠杆之后,会达到12-18%,其它融资方式(包括ABS,MLP,REIT和债务产品)的资本成本在3-12%之间,以项目债券市场为例,资本成本很少有低于6%的情况。在这种资金环境下,新能源的开发商一方面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必须不断开发新项目,另一方面又面临资金吃紧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