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同时表示,面对弃风困境,风电企业尽管利益受损,但往往也只能是“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咽”,有苦难言。无论是风电还是光伏,出现了弃风限电问题,应该是当地能源部门的责任,因为基本上风电项目的审批、建设,以及后期的发电、调度都由这些单位说了算,说白了无非就是监管协调不到位造成的,企业基本索赔无门。
据了解,按照国家能源局现在的政策,对于弃风限电较严重的地区,在问题解决前原则上不再扩大风电建设规模。国家能源局也曾发布通知要求,弃风限电比例超过20%的地区不得安排新的建设项目,且须采取有效措施改善风电并网运行情况,研究提出促进风电并网和消纳的技术方案。
“国家能源局连续3年采取宏观调控措施,严格限制弃风限电严重地区的新建规模,加快风电外送通道建设,部署风电消纳项目取得了一定成效。新疆由于在建风电项目规模大,局部地区存在风电送出的‘卡脖子’问题,导致弃风率有所上升。”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目前风力资源和开发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区,要把西部的风电一下子送到中东部非常困难,未来将优先开发有电力市场优势的东部地区的风能资源。
标本兼治,鼓励电网消纳新能源
长期以来,我国电力发展基本遵循“扩张保供”的思路,在电力高度紧张时期对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风电和太阳能资源主要集中在西北部地区,由于当地经济欠发达,电力市场容量不大,消纳能力较弱。因此可再生能源集中大规模发展需要解除跨区输电通道,将多余的电能送到东中部负荷中心,但这种发电模式正显示出其局限性,如果不积极缓解限电问题,“十三五”时期风电规划或将遇到更大瓶颈。
如何破解弃风限电困局,成为了摆在各风电开发商、电网公司以及国家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对此,相关专家建议:一方面,要加大外送通道建设,解决风电能源地与电力消费优势市场的距离问题;另一方面,要开拓多种风电消纳市场,探索就地利用方式。
厦门大学[微博]能源经济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认为,目前大风电基地普遍距离用电市场较远,并网速度跟不上,可探索就地利用方式。
龙源电力相关负责人也同样指出,采取多种手段推进电源市场的电力市场建设是目前可以采取的解决方式。他认为,东北电力市场的一些探索实践,完全可以在全国推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东北能源监管局积极协调东北电力跨区域外送,将东北富余风电电量送华北交易,扩大了新能源的消纳范围;同时建立火电企业补偿机制,极大调动了火电企业调峰的积极性,很多火电厂主动要求降到最低技术出力以下,为新能源电量消纳创造了空间。
新疆各地区也正在积极尝试。据悉,自治区人大代表马锐亚˙哈布都拉曾提出建议,将弃风限电用于供热项目的建设,从而将弃风问题从“两难”变为“双赢”。
但风电供暖对于大规模限电地区来说仍属杯水车薪。随着达坂城区更多风电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弃风”情况将进一步显现,不仅造成风电落地困难、资源利用率降低,还无法惠及当地民生。
根据东北地区的实践经验,新疆地区在新能源消纳方面还有很大空间。据了解,新疆范围内自备电厂占比较高,截至目前,新疆地区各类电源总装机容量3908万千瓦,其中自备火电厂容量为1309万千瓦,占总容量的1/3。2015年上半年,新疆地区自备电厂发电利用小时数为2945小时,预计全年为6000小时上下,远远高于公共火电厂利用小时数,自备电厂已严重挤占其他公共电厂消纳空间。
龙源新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应公平对待自备电厂与其他电厂,尤其是在四季度供暖期到来之后,应让自备电厂和区域内的公网电厂参与深度调峰,并为之建立起合理的补偿机制,保障新能源消纳。同时,要积极利用现有疆电外送通道,使之发挥更大的作用和效益。
相关专家表示,从长远来看,还是要做好全疆风电“十三五”规划,适度控制新能源发展节奏,促进疆内风电行业健康发展。从短期来看,限电问题可能无法完全解决。政府和电网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拿出更多措施和办法缓解新能源限电问题。专家建议,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应规划,让新能源发展与整个电力系统发展相协调,不盲目上项目,保证优化发展。对于电网,建议国家电网[微博]以促进新能源保障性全额收购为前提,优化调度考核方式、适当提高断面稳定极限值。同时,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和“中央9号文及电改配套文件精神”,应当保证全额全价收购新能源电量,就当前严重的限电情况来看,与相关文件精神并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