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价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可以保证其向所有用户公平开放、改善服务。”在谈到本轮改革对电网企业的定位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通过严格审核电网企业准许成本,可以促进电网企业改进管理,核减不合理支出,抑制不合理投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电价以后由市场决定,相对于现行的标杆电价,可以进一步促进发电企业竞争和提高生产效率。改革后,输配电价逐步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式由政府核定,是相对固定的,发电价格波动直接传导到售电价格。”国家电网公司能源研究院副院长张玮表示:“在目前电力供需较为宽松、煤价降低的情况下,拥有选择权的工业、商业电力用户,可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从而降低用电成本,为电力用户带来改革红利。”
卓创资讯分析师郄婧表示:“电价市场化以后,对电力需求方是一个比较大的利好,会提高电价议价能力,降低工商企业用户的生产成本。”“相反,这对电力供应企业或许并不是一个很大的利好。特别是对中西部能源丰富的区域来看,在经济下行的情形下,电价波动对它们的收入反倒会有一定的影响。”吴杉杉也对央广网记者坦言:“放长远来看,特别是火电企业未来生存会堪忧,或会出现一定关停现象,因为它们既要面临同行之间的激烈竞争,还要受环保成本提高影响,也要受可再生能源企业的冲击。”
据中新网报道,近日,发改委、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等6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
“6个电改配套文件在我国电力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电力体制改革进入下半场。”经济学家宋清辉对央广网记者说:“电力改革的深入对能源行业意义重大,也对石油等行业改革有重要借鉴意义。”
其中,电网企业不再以售电为主要收入来源,电价由市场决定,允许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售电领域和新增配电领域等三个方面亮点突出,意义重大。
电网企业不再以售电为主要收入来源
“改革后,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价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可以保证其向所有用户公平开放、改善服务。”在谈到本轮改革对电网企业的定位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通过严格审核电网企业准许成本,可以促进电网企业改进管理,核减不合理支出,抑制不合理投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这次电力改革,对电网企业是一次不小的转型。”国家电网公司一家直属单位的员工对央广网记者说:“以前是负责买电售电,现在只收取‘过网费’,这会使电力公司的总收入大幅下降,也会影响电力职工的福利待遇。但放开两端是市场化趋势,没有人能够阻挡的。”
记者查询发现,2013年国家电网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98亿元,净利润517.3亿元。而此次改革后,电网公司营业总收入很有可能直线下降。
“此次改革,电网企业明显是利益受损方,被切掉了一块比较大的蛋糕,至少在短期内是这样的。”罗兰贝格管理咨询公司执行总监吴杉杉对央广网记者说:“但长远来看,这有利于保障电网企业长期稳定收入和收益。从欧洲等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电网企业也会甩掉一些包袱,提升净资产收益水平。”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相关人士也对媒体表示:“这会使电网企业更加专注电网资产运营和提高输配电服务水平,激励其降本增效,使电网企业真正回归到社会公益性的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