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五”期间我们仍将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发展我国海上风电。“十三五”时期,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思路仍将是保持稳定,就是积极稳妥地推进产业的发展。通俗地说,就是愿意参与其中的企业,我们都会积极支持;不愿意参与其中的,我们也不会提出强制要求。一方面,积极是指我们会进一步完善支持海上风电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对海上风电的支持力度,同时积极为企业开展项目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只要是愿意参与的,我们都会积极支持。对于用海、并网等存在矛盾的领域,能够协调的,我们都会积极协调。另一方面,稳妥是指我们仍然不会急于求成,一些需要做的基础工作一定要做得扎实,包括整机制造、施工技术研发等领域,一定要做深做透,要在不断总结工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全产业链技术水平的进步和成本下降。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健康稳健的海上风电产业,而绝不是一个跨越式发展,留下诸多隐患的海上风电产业。特别是对于整机企业而言,不要急功近利,应该做的研发工作和认证测试,一定要做,还必须遵循先安装样机再批量安装的原则。就目前国内整机企业的利润率而言,一旦出现大批量的重大设备故障,绝大多数企业都会撑不住。所以,我们不会对这种情况网开一面,只要企业随便制造出一台机组就让其“下海”。
我们最近在编制“十三五”规划,初步提出的目标是到2020年开工建设1000万千瓦。最终能建成多少,我们并没有太大的把握,所以目前还在研究讨论,可能会有变化。我们希望构建好的政策环境,完全由市场来决定。2020年其实很快就到了,我们针对海上风电的项目储备进行过一次摸底,企业目前对目标的完成抱有一定的乐观态度。但是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无论2020年究竟完成多少装机目标,都有必要从更加长远的未来看待海上风电。经过初步测算,为了确保完成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20%的目标,风电整体规模需要达到5亿千瓦,其中海上风电至少需要达到1亿千瓦,这是一个宏伟的目标。即使2020年完成了1000万千瓦的目标,更大的市场空间还会在“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出现,必须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包括技术储备、规划、政策环境。总的来说,对海上风电,我们长期乐观,短期谨慎。该做的一定要做,各省的规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次修编。
我们必须重新从战略上看待和考虑海上风电的发展,切实把海上风电的发展融入到企业发展战略中去,进一步加大相关的投入,扎扎实实地做好技术研发,积极开展国际合作,通过工程实践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技术方案和标准规范体系,逐步地把海上风电的蛋糕做大,使得海上风电最终能够成为推动我国能源转型的重要战略方向。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