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7日,随着乌鲁木齐坂城区新疆化肥厂片区风电供暖项目首台电采暖锅炉的成功带电,标志着新疆首个风电清洁供暖项目投产。
为了促进新能源消纳,2015年11月30日,作为新疆风电清洁供暖首批试点项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复了乌鲁木齐达坂城区新疆化肥厂片区风电供暖项目。该项目由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建设,并负责运营维护和供热,供热面积20万平米。配套电场为乌鲁木齐托里新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托里一期、二期风电场,风电场规模9.9万千瓦。
2016年7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扩大新能源消纳促进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6〕79号)中明确提出,结合城市建设和用能发展,加快推进电锅炉、电供暖、地源热泵、冷热联供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替代传统燃料加热供暖方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能源局按照文件精神,积极组织乌鲁木齐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检查调研、现场办公、研究制定保障措施、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项目进展顺利,如期投产。
该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将有效改善当地20万平方米居民冬季采暖质量,促进当地风电消纳2880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9158吨,相应减少燃煤排放二氧化碳排放25940吨、二氧化硫1652吨、氮氧化合物101吨、一氧化碳3吨,对于改善民生、保护环境、推动“电化新疆”工程、促进新能源消纳,具有十分积极的示范效应。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能源局将安排乌鲁木齐市发展改革委组织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做好风电清洁供暖项目供热设备试运行工作,确保试点项目区域内居民冬季正常采暖,并有效提高风电场电量消纳,改善风电场弃风限电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