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电力装备和科技水平进一步提升
电力科技创新在特高压、智能电网、大容量高参数低能耗火电机组、高效洁净燃煤发电、第三代核电工程设计和设备制造、可再生能源发电等技术领域不断取得成果,对转变电力发展方式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特高压输电技术领域,高压直流断路器关键技术、大电网规划与运行控制技术重大专项研究等多项技术取得新的进展。高压大容量多端柔性直流输电关键技术开发、装备研制及工程应用有了新的进展,世界首次采用大容量柔性直流与常规直流组合模式的背靠背直流工程——鲁西背靠背直流工程正式开工建设,世界上首个采用真双极接线±320kv柔性直流输电科技示范工程在厦门正式投运,标志着我国全面掌握高压大容量柔性直流输电关键技术和工程成套能力。
我国二次再热发电技术获重大突破。随着世界首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江西安源电厂1号机组和世界首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泰州电厂二期工程3号机组相继投运,标志着二次再热发电技术在国内得到推广应用; 世界首台最大容量等级的四川白马60万千瓦超临界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体现了我国已经完全掌握了循环流化床锅炉的核心技术,并在循环流化床燃烧大型化、高参数等方面达到了世界领先水平,随着2015年世界首台35万千瓦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山西国金电力公司1号机组投运,全国共有5台35万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投入商业运行。我国自主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示范工程——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福清5号核电机组正式开工建设,使我国成为继美国、法国、俄罗斯之后第四个具有自主三代核电技术的国家,也将成为我国正式迈入世界先进核电技术国家阵营的里程碑。
七、节能减排成效显着
能耗指标继续下降。2015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厂机组平均供电标准煤耗315克/千瓦时,比上年降低4克/千瓦时,煤电机组供电煤耗继续保持世界先进水平;全国线路损失率为6.64%,与上年持平。
污染物排放大幅减少。据中电联初步分析,2015年,全国电力烟尘排放量约为40万吨,比上年下降59.2%,单位火电发电量烟尘排放量0.09克/千瓦时,比上年下降0.14克/千瓦时。全国电力二氧化硫排放约200万吨,比上年下降约67.7%,单位火电发电量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0.47克/千瓦时,比上年下降1克/千瓦时。电力氮氧化物排放约180万吨,比上年下降约71.0%,单位火电发电量氮氧化物排放量约0.43克/千瓦时,比上年下降1.04克/千瓦时。截至2015年底,全国已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容量约8.2亿千瓦,占全国煤电机组容量的91.20%;已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硝机组容量约8.5亿千瓦,占全国火电机组容量的84.53%。全国火电厂单位发电量耗水量1.4千克/千瓦时,比上年降低0.2千克/千瓦时;单位发电量废水排放量0.07千克/千瓦时,比上年降低0.01千克/千瓦时。
电力需求侧节能有成效。在保障电力安全可靠、协调发展的大前提下,政府、行业、企业贯彻落实能源消费革命,共同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建立并不断完善需求侧响应体系,加大移峰填谷能力建设,引导用户优化用电负荷,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涉及15个省份、2000余家工业企业实施了需求侧管理工作;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超额完成年度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任务,共节约电量131亿千瓦时,节约电力295万千瓦,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
八、新一轮电力改革拉开序幕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开启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序幕。2015年11月底,为配合9号文件落实,有序推进电力改革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市场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6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分别从电价、电力交易体制、电力交易机构、发用电计划、售电侧、电网公平接入等电力市场化建设相关领域以及相应的电力监管角度明确和细化电力改革的政策措施。各省市积极行动,启动了电力改革试点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批复在云南、贵州省进行电力改革综合试点,在深圳输配电改革试点基础上,扩大到内蒙古西部、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在重庆、广东进行省级售电侧改革试点。电力行业企业也积极投入电力改革与市场交易试点,发电企业适应市场需要,积极开展与大用户直接交易、跨省区交易、发电权交易、辅助服务交易等多种市场交易模式的探索,一些央企、地方电力企业和民营企业已陆续投资成立了售电公司,积极参与直接交易试点活动,为进一步加快电力市场化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积累了经验。
2015年,全国31个省区中已有24个省区相继开展了大用户直接交易(仅有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海南、青海、西藏等7个省区尚未开展),直接交易电量超过4000亿千瓦时,比2014年的1540亿千瓦时增长近2倍。其中11个省区交易规模超过100亿千瓦时。
九、积极发挥电价调控作用
发挥电价调控政策在推进电力改革、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节能减排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以中国电煤价格指数作为煤电联动的价格基础,进行电价调整;全年煤炭供应充足,价格走低,导致燃煤发电全国平均上网电价分两次下调,分别降低2分/千瓦时和3分钱/千瓦时,并相应分别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1.8分/千瓦时和3分钱/千瓦时,助力我国经济供应侧改革;加大环境保护与治理力度,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实行电价支持政策,对2016年1月1日前、后并网运行并符合超低排放超低限值要求的燃煤发电企业,分别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1分/每千瓦时(含税)、0.5分钱/每千瓦时(含税);为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调整新建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 实行上网标杆电价随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发展规模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鼓励各地通过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明确将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由之前的1.5分/每千瓦时提高到1.9分/每千瓦时;明确了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调整标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参考送、受电地区电价调整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点对网”送电的上网电价调价标准,可参考受电省燃煤发电标杆电价调整标准协商确定,“网对网”送电价格,可参考送电省燃煤机组标杆电价调整幅度协商确定。
十、行业管理与服务不断创新
行业管理逐步规范高效。2015年,国家能源局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共取消下放21项、34子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审批事项。持续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印发《煤电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中央发电企业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目标任务书》,全年共安排节能改造容量1.8亿千瓦、超低排放改造容量7847万千瓦。合理布局清洁能源发展,全年核准开工核电机组8台合计880万千瓦,自主三代“华龙一号”示范工程开工建设,AP1000主泵通过评审出厂,核电重大专项——CAP1400示范工程启动核准前评估。风电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下达光伏发电建设规模2410万千瓦,启动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开展电力标准化管理工作,立项合计318项,加强标委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建立健全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确立完善的“总站-中心站-项目站”管理体系,开发完成全国在建电力工程项目统计系统,开展在建项目专项督查。统筹谋划推动能源领域“一带一路”合作,与重点国家、地区合作建设能源项目,能源装备和核电“走出去”取得阶段性成果。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我国与国际能源署(IEA)建立了联盟关系,加强了与能源宪章组织的合作,并由该组织的受邀观察员国变为签约观察员国。
行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2015年,中电联认真把握“立足行业、服务企业,联系政府,沟通社会”的定位,健全行业服务网络,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紧密围绕电力体制改革,积极建言献策;开展行业重大问题研究,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积极有效反映行业诉求,创造良好政策环境;适应经济新常态,做好电力行业统计和供需分析预测工作;开展首届中国电力创新奖评奖工作,推进行业科技和管理创新;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开展行业宣传和信息服务,大力推进行业国际化服务,加强重点领域的行业标准管理及体系建设,继续开展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积极推进电力行业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电力行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体系,加强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为社会及电力行业提供司法鉴定服务,稳步提升各项专业服务质量,深入开拓专业服务领域及品牌业务。
十一、电力企业经营状况较好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年,受煤炭价格大幅下降的影响,全国规模以上[4]电力企业利润总额4680亿元,比上年增长13.57%。其中,电力供应企业利润总额1213亿元,比上年增长13.02%;发电企业利润总额3467亿元,比上年增长13.77%。在发电企业中,火电、水电、核电、风电业和太阳能发电企业利润总额分别为2266亿元、735亿元、183亿元、182亿元和5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3.32%、10.44%、21.62%、11.14%和69.69%。但是受上网电价连续多次下调、市场化交易电量比重扩大及其交易电价大幅度下降、以及发电设备利用率下降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未来电力企业尤其是火电企业经营形势将面临严峻挑战。
十二、国际合作取得新进展
电力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走出去”。2015年,电力企业分别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比利时、葡萄牙、罗马尼亚、立陶宛、哈萨克斯坦、秘鲁、厄瓜多尔、南非、埃塞俄比亚、肯尼亚、津巴布韦、韩国、巴基斯坦、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蒙古国、老挝等20多个国家的地方政府、企业、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和备忘录,共同开展战略合作。其中,国网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与埃塞俄比亚国家电力公司和肯尼亚输电公司签署合同,承建东非地区第一条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埃塞—肯尼亚5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与法国电力集团签订英国新建核电项目的投资协议,其中巴拉德维尔B核电项目拟采用“华龙一号”技术,这是我国核电“走出去”的里程碑式项目,也标志着该技术得到欧洲发达国家的认可;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与俄罗斯水电公司签署《关于双方成立合资公司开发俄罗斯下布列亚水电项目的合作意向协议》。根据中电联对11家主要电力企业的统计调查,11家主要电力企业实际完成投资总额28.98亿美元,同比下降约 75.3%;对外承包工程在建项目合同额累计1547.71亿美元,同比增长约17.3%;新签合同额合计472.05亿美元,同比增长约8.8%;电力设备和技术出口金额为136.59亿美元,同比增加约153%。
展望“十三五”,电力行业改革发展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和诸多挑战。一是电力需求增速放缓,电力供应能力过剩势头逐步显现。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能源电力需求特别是重化工业用电增速放缓,部分地区电力供应将显现过剩格局,发电设备利用小时特别是煤电机组设备利用小时快速下降,煤电企业效益将大幅度下降,面临的挑战加剧。二是可再生能源协调发展难度加大。西南地区弃水、“三北”地区弃风、弃光现象加剧,就地消纳市场空间不足,跨区送出线路建设滞后,调峰能力严重不足,电力系统整体运行效率有待提高。三是电力清洁替代任务艰巨。实施电力替代终端煤炭、生物质消费,加快提高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是实现节能减排、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途径,但是实施的进程与成效受电力价格和电力基础设施等因素的制约。四是电力市场化改革任重道远。中央9号文件精神为我国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奠定了重要基础。但是目前在市场体系建设、交易规则设计、市场主体培育、政府有效监管、诚信体系建立等方面都面临着诸多的问题,需要在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并认真总结经验基础上,不断完善市场规则,循序渐进。五是电力企业“走出去”面临严峻挑战。我国的电力装备产业已经具备了在国际市场上竞争的实力,但是风险控制、国际化管理、环境治理、企业文化与当地风俗文化的融合等方面,经验不足。面对上述问题和挑战,电力行业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思想,全面把握经济发展和电力发展规律,加快推进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电力发展方式转变,在发展中解决面临的各种矛盾问题,努力为“十三五”发展打下良好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