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本情况
截止到2013年,法兰克福进口电量占本地总电量的57.7%。当地电厂发电主要是靠矿物燃料发电(29%)和水力发电(10.5%),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只占2.8%。
2013年,该地终端能源消耗中工业占比最大,总量达23929GWh,占比达到28.8%。贸易、商业以及服务业占27.4%,交通占23.6%,农业所占比例最低,约占20.3%。
方案目标
到2050年,温室气体年排放量相较1990年降低95%。
到2050年,法兰克福的城市能源消耗(包括供电、供热及交通)100%由可再生能源供给(2013年可再生能源占比为6%)。
到2050年,城市的能源消耗总量应降至2010年水平的50%(2010能源消耗为22,600GWh)。
方案内容
“100%气候保护总体规划”将重点对电力、热力和交通三个重要领域进行改造和升级。
电力领域:电力供给和消耗的改造和升级将同时关注法兰克福市区和莱茵美因大区两个区域,应用领域覆盖家庭、商业以及工业。例如在家庭领域鼓励将使用洗碗机、烘干机的时间错开用电高峰期;在商业领域使用钠蒸汽压力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在工业领域以高效发动机替代普通发动机以及优先发展热电联产项目等。
热力领域:要在居住类建筑以及非居住类建筑中应用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发电设备;设立适用于新建筑的能源标准,并对已有的居住类和非居住类建筑进行能效改造;开发新的节能设备和技术,关注热力分配,并在工业领域推行提高热效率的措施等。
交通领域:在近距离交通方面鼓励步行或是骑自行车;在个人交通方面开展电动汽车推动方案;在公共近距离交通方面重点研究电动巴士、混合动力巴士、快速巴士、地铁、有轨电车、卡车和城市物流等。
法律和政策支持
德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为法兰克福能源转型计划的融资提供了法律支撑。可再生能源法最近的一次修改是在2014年,最新修订版本中针对法兰克福的政策包括设定一个“电力扩建区间”,即将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控制在每年2.4GW~2.6GW。而为实现这一目标所推行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可再生能源发电浮动津贴机制,通过调整每季度针对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商(企业亦或个人)的津贴价格来调控可再生能源装机的增速。
热力领域针对可再生能源的市场刺激纲要也是联邦政府的一项核心推动措施,即提高对居民、商业以及公共建筑中太阳能收集装置、生物能装置和热泵的投资补贴。
法兰克福针对推进可再生能源建设有多种融资方式,例如征收新型能源税和气候税,提高燃料税和建立能源基金等。以效率基金(亦称为节能基金)为例,这种基金通过收缴税款作为资本为可再生能源促进方案提供资金。该基金收缴的税款主要来源为建筑能效税,即能效等级低的建筑所有者需要缴纳的额外税费,而建筑能效高的建筑所有者则可以从该基金获得补贴。在德国还出现了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即群众筹资方式。项目发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公众介绍其项目,所有有意向的投资人都可以对该项目投入资金,但是对每个项目都有规定的最低限额和时间限制。如果项目目标达成,所有投资人都可以从中获得一定的分红。
成果预计
电力领域:到2050年,法兰克福全社会电力需求和2010年相比下降22%。
热力领域:到2050年,热力消耗和2010年相比下降55%。2010到2050年间,共计可节约热力消费6483GWh。
交通领域:到2050年,交通产业能源消耗和2010年相比降低75%。交通领域能源消费量将从2010年的4362GWh降至2050年1086GWh。
不确定性因素
根据法兰克福2012年的实际情况,想要实现到2050年全城能源消耗完全依靠可再生能源,还需要在技术革新上挖掘出更大的潜力。例如,若不使用蓄电设备,预计到2050年只有53%的所需电量可以实现自产自用。若使用蓄电设备,这一比例可达90%。但蓄电设备的容量越大,电力成本也会越高。若能借助联邦州的风电和生物质发电量,法兰克福市则可以实现100%依靠可再生能源。从经济角度来看,成本最优的选择是自产电量份额达到90%,剩余10%通过进口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