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12月16日公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下称规划),从2016年开始的五年内,中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新增投资将达到2.5万亿元。这一投资规模比起该领域上一份五年发展规划增长了近39%,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投资需求估算总计约1.8万亿元。
规划中所指的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根据规划,到2020 年,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 6.8 亿千瓦,发电量
1.9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7%。届时,风电项目电价可与当地燃煤发电同平台竞争,光伏项目电价可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水电弃水问题基本解决,限电地区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年度利用小时数全面达到全额保障性收购的要求。
规划同时提出,到202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部门就业人数超过1300 万,其中“十三五”时期新增就业人数超过300万。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今年5月发布的报告,2015年,中国是全球可再生能源从业人数最多的国家,超过全球总量的40%。
根据规划,到2020年,水电新增装机约 6000 万千瓦,新增投资约 5000亿元,新增风电装机约8000 千瓦,新增投资约 7000 亿元,新增各类太阳能发电装机投资约 1 万亿元。再加上生物质发电投资、太阳能热水器、沼气、地热能利用等,整个“十三五” 可再生能源新增投资总计约 2.5 万亿元。
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数据显示,去年全球新增的发电装机总量62%来自于可再生能源。其中,中国正在领跑全球,占去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增量的40%。在中国,每小时就有2台风力发电机安装到位。去年可再生能源领域获得的3300亿美元国际投资中,中国占三分之一。
规划披露的数据显示,到 2015年底,全国水电装机为3.2亿千瓦,风电、光伏并网装机分别为1.29 亿千瓦、4318万千瓦,太阳能热利用面积超过4.0亿平方米,应用规模都位居全球首位。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38万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5%,其中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5%。
但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也面临着体制机制掣肘。比如,现有的电力运行机制不适应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需要,造成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并网难,弃水、弃风、弃光现象严重;可再生能源整体对政策扶持的依赖度较高;“重建设、轻利用”情况突出,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与先进国家相比仍较低等。
除了详述积极稳妥发展水电、全面协调推进风电开发、推动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加快发展生物质能、加快地热能开发利用、推进海洋能发电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储能技术示范应用的具体路径之外,规划还提出,要发挥水电、光热等可再生能源调节能力, 促进水电、风电、光伏、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和联合外送。
此外,支持建设能源转型示范省(区)、能源转型示范城市、农村能源转型示范县(区)和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区。到2020年,能源转型示范省(区)内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超过30%,能源转型示范城市能源消费中的可再生能源比重占城市用能消费的50%以上。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超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