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配套编制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矿业汇将为大家摘取两份规划中的重要内容,作为大家解读国家政策的参考。
一、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矿业汇》从六个方面介绍一下能源规划对几个重大问题的考虑和安排。
1、关于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
《规划》提出到2020年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
从年均增速看,“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2.5%左右,比“十二五”低1.1个百分点,符合新常态下能源消费变化新趋势。
从能源强度看,按照规划目标测算,“十三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5%以上,可以完成《纲要》提出的约束性要求。
2、关于能源结构调整
《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
按照规划相关指标推算,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消费增量是煤炭增量的3倍多,约占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的68%以上。可以说,清洁低碳能源将是“十三五”期间能源供应增量的主体。
3、关于能源发展布局
《规划》对“十三五”时期的重大能源项目、能源通道作出了统筹安排。
其中,在能源发展布局上做了一些调整,主要是将风电、光伏布局向东中部转移,新增风电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8%,新增太阳能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6%,并以分布式开发、就地消纳为主。
同时,输电通道比规划研究初期减少了不少,还主动放缓了煤电建设节奏,严格控制煤电规模。
4、关于提高能源系统效率和发展质量
当前,随着能源供应出现阶段性宽松,我国能源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综合效率不高等问题逐步显现。突出表现在煤炭产能过剩、煤电利用小时数下降、系统调节能力与可再生能源发展不相适应等。
对此,《规划》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对策措施:
一是有效化解过剩产能。
二是加快补上能源发展的短板。
三是深入推进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十三五”期间要完成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4.2亿千瓦,节能改造3.4亿千瓦。
四是严格控制新投产煤电规模,力争将煤电装机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5、关于提升能源安全战略保障能力
在增强国内供应能力方面,《规划》提出要夯实油气供应基础,着力提高两个保障能力。
一是加大新疆、鄂尔多斯盆地等地区勘探开发力度,加强非常规和海上油气资源开发,提高资源的接续和保障能力。
二是有序推进煤制油、煤制气示范工程建设,推广生物质液体燃料,提升战略替代保障能力。
6、关于着力加强创新引领
《规划》突出强调,要加快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产业模式创新,进一步增强能源产业的发展活力。
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包括《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这个总规划以及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5个专项规划,占了能源领域“十三五”14个专项规划的近一半。特别是首次编制地热能发展规划。
下面重点介绍一下《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主要特点。
1、坚持了目标导向
《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的一系列发展目标(见下表)。
初步测算,整个“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总的投资规模将达到2.5万亿元,带动就业人口将超过1300万人,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都非常突出。
2、规划体现了问题导向
“十三五”期间,中国新开工抽水蓄能电站大概6000万千瓦,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届时局部地区电网调节功能将大大改善,会进一步促进新能源电力的消纳能力。
规划明确提出要在开展资源勘查的基础上加强地热能开发利用。
3、力求创新管理和应用机制
《规划》提出了几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和集成应用创新示范。
(1)创新机制。
一是要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导向的管理体系。
二是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在完成最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基础上,鼓励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竞争。
三是建立可再生能源绿色证书交易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补偿新能源发电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减少可再生能源对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需求。
(2)坚持示范引领
此外,《规划》还提出了海洋能、储能等新技术应用示范等任务。为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替代化石能源消费打下坚实基础。
(3)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供热。
初步预计到2020年,各类可再生能源供热和民用燃料总计约替代化石能源1.5亿吨标准煤。
4、努力提高可再生能源经济性和竞争力
《规划》提出“到2020年,风电项目电价可与当地燃煤发电同平台竞争,光伏项目电价可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这样的目标,也是向行业传递出这样的一个信号,就是一定要进一步通过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加快成本下降步伐,尽早使行业摆脱对政策补贴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