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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绿证” 三部委领导与企业都讨论些了啥?
2017-03-02
来源:能源发展网
浏览数:3212
2月初,《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正式发布。在经历了多年酝酿及讨论后,由此份文件为开端,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以下简称“绿证制度”)正式登陆我国。绿证制度如何落地生根,则引来了能源界的广泛讨论。
导语: 2月初,《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正式发布。在经历了多年酝酿及讨论后,由此份文件为开端,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以下简称“绿证制度”)正式登陆我国。绿证制度如何落地生根,则引来了能源界的广泛讨论。
还有不到半年的时间内,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就要开始实施。一方面是手握绿色电力跃跃欲试的发电企业,一方面是积极参与的用能企业。如何利用好绿证交易这一平台开启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2月28日,一场激烈的“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座谈会”在京召开。
此次座谈会对于我国绿证制度建立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本次会议汇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三大部委、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相关领导,对政策及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深入解读。另一方面,来自大型国营、民营发电企业、电网集团、国内外大型用能企业、英美电力交易中心等近80多家机构、120名各界人士畅所欲言,表示出购买绿证的强烈意愿,同时对未来绿证交易中可能会产生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大胆假设。
部委解读“自愿”机制
建立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体系,是绿证交易开展的第一步。如何理解自愿交易机制?怎样推行绿证自愿认购体系?自愿交易绿证能给买卖双方带来什么样的好处?
建立绿证交易机制,是在全社会范围内提倡绿色消费的基础。率先建立绿证自愿交易体系,能够集中部分企业和个人消费绿能的积极性。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表示,我国面临的弃风弃光弃水的问题及补贴问题严峻,单纯依靠政府、电网机构无法彻底解决。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没有下降到一定水平时,需要全社会的支持。
现阶段推行自愿消费绿色电力的方式,相当于一部分消费者率先多承担一部分社会责任。而绿证交易机制的建立是机制先行,为一部分具有绿色消费观的企业和个人创造交易平台,是推广绿色消费的第一步。
绿色能源交易初步建立在“自愿”的机制上,有利于体制的长久发展。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电价处处长侯守礼认为,直接采取绿电强制认购制度面临强制谁、怎么强制、如何明确义务等多重挑战。先行采取自愿认购机制有助于厘清责任对象、配额目标、奖惩措施等问题。
同时,绿证交易这种市场化制度有利于形成更加合理的新能源发展格局。侯守礼解释道:“目前补贴的划分是个粗略的划分,在实施绿证交易机制后,可能会产生更细分的划分区。”
财政部主任科员史科路补充说,我国可再生能源经过多年发展,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绩。但同时也要看到,原有的电价政策和规模政策的制定容易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相对滞后,无法反映当下的市场需求。而绿证制度是更市场化的手段,行业主管部门在制定政策时不用考虑过多的非市场因素,符合当下行业发展需求。
此外,三大部委领导同时透露,对于积极自愿认购绿证的企业,后续将给予怎样的政策优惠、采用何种激励措施等内容,也已经纳入政策制定的讨论范畴。
绿证如何实现价值?
“如何激励企业、个人自愿购买绿证”这一问题,换个角度来讲也就是如何赋予绿证更多的“价值”,让企业、消费者有意愿购买。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主任秦海岩倡议,可以通过对绿色电力消费的认证来实现绿色证书的价值。
秦海岩讲解到,第一可以建立对绿色电力制造的认证,即通过审核产品制造的构成是否达到了某个比例来对“绿色制造”有一个初步认证,让“绿色制造”的商品在市场上能够获得更多品牌认可;第二,政府可以优先采购绿色电力或者绿色电力制造的设备。
与会企业也在“绿色制造”这一观念上,也有诸多赞同的声音。米其林集团、金风科技、玛氏集团等大型用能企业,特别是新能源制造企业代表纷纷表示,“绿色供应链”正逐渐成为这些用能企业新的战略规划重点。
通过绿证制度和相关配套制度,能够帮助企业达成能源转型,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特别是新能源制造企业,“绿色制造”、“绿色供应链”的理念符合企业自身的发展理念,能够达成社会共识。
另一方面,一些积极参与售电改革的企业也提出“如何将绿证机制与电改相结合,比如购买绿证的企业能够优先参与到大用户直购电交易中”这样的构想。
政企充分交流 细则逐渐丰满
本次座谈会上,政企充分交流,碰撞出了更多新的思路。在热烈的讨论中,绿证制度的“骨架”逐渐成型,有待各项细则填满。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易跃春详细解读绿证申领核发说明,并回答了几个热议的问题。
一是针对本次绿证核发对象未将海上风电及分布式光伏纳入绿证自愿认购试行范围内的问题,易跃春解答道,目前我国海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还在起步初期,需要支持力度较大,绿证的补贴强度可能不如固定补贴强度大。
二是认购规则上,发电企业出售绿证后,相应电量不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认购价格不高于补贴价格;证书不得多次交易。易跃春解释道,这样设置认购规则,是防止在交易初期出现有人为炒作的现象。
同时,各方的思维碰撞也产生了不少新的问题。记者同样在座谈会上听到来自方方面面的疑问:“针对区域差异化如何解决?”、“税收如何规范?”、“我国各省份可再生能源发展水平不同,各省份可再生能源种类不同,未来是否将其他种类的可再生能源纳入绿证体系?如何定价?”等等……由此可见,要拿出一份让各方面都满意的答卷,政策制定部门还需要挑战诸多难题。
不过,与会企业纷纷表态,愿意支持、参与到绿证交易的探索中来。记者也了解到,绿证交易的各项细则正在紧锣密鼓地研究、编制中。国家可再生能演信息管理中心副主任郭雁珩透露,在国家能源局的指导下,绿证核发功能已依托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开发完毕,绿色电力证书的自愿认购平台已初步开发,下一步将加强平台各方面的构建细节,争取在六月份平台正式上线之前进入试运行阶段。同时,交易中更多政策性细则还需要相关部委及企业共同探讨,共同完善。
但正如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所言,不能依赖绿色电力证书解决我国所有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梁志鹏同样认为,构建绿证机制的不应该仅仅是为了解决新能源补贴问题,更是要借助绿色消费的概念构建可持续化的绿色交易平台,推动全社会的绿色消费观念,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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