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
到2016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5.7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4.6%。
其中,水电装机3.32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20.2%;风电装机1.49亿千瓦,占比9.0%;光伏发电装机7742万千瓦,占比4.7%;生物质发电装机1214万千瓦,占比0.7%。
▷▷▷ 2、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2016年,包含水电在内,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5058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25.4%,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
其中,广东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最多,为1902亿千瓦时;西藏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最高,为84.9%;福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增长最快,同比增加8.6个百分点。
2016年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
▷▷▷ 3、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2016年,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3717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3%,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
其中,云南、宁夏、青海三省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增长较快,分别上升7.4、5.7和4.8个百分点。
青海、宁夏、云南、内蒙古、吉林和山西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已达到2020年目标,贵州、甘肃、黑龙江、安徽、京津冀和江西接近实现目标,陕西、海南、广东、辽宁和山东实现2020年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2016年各省(区、市)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
▷▷▷ 4、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收购落实情况
风电:
辽宁、河北和山西达到风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
内蒙古、新疆、甘肃、宁夏、黑龙江和吉林六省(区)未达到要求,其中,甘肃全省、新疆III类资源区、吉林III类资源区实际利用小时数与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偏差超过480小时。
2016年风电重点地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落实情况
光伏:
山西和黑龙江达到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
内蒙古I类资源区、新疆、甘肃、青海I类资源区、宁夏、陕西、吉林、辽宁和河北等地区未达到要求,其中,新疆和甘肃实际利用小时数与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偏差超过350小时。
2016年光伏发电重点地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