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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发电全额收购为何沦为一纸空文?

2009-12-23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数:1758

    尽管国家《可再生能源法》规定了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额收购制度,但正如国家发改委能源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主任王仲颖所指出的那样,因其在部分项目中无法操作而成了“一纸空文”。那么,我国电网为什么会成为风电发展的瓶颈?如何打破这个瓶颈?本报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区域电网胃口有限
  如果区域电网之间不能实现互联、同步输送电力,相对独立的区域电网将不能承受;应通过规划确保电网和风电建设的同步审批和同步建设

  根据业内专家测算,我国电网可容纳1.6亿千瓦的风电装机,而我国目前的风电装机仅为1200万千瓦,为什么就出现了并网瓶颈?
  对此,王仲颖指出,独立区域电网制度是制约风电发展的瓶颈。尽管《可再生能源法》规定了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额收购制度,但涉及到具体操作时,却是一句“空话”——“我们想收购,但是区域网容量就这么大,怎么收购?”
  他介绍说,电网公司特别是省电网公司,虽然对接纳可再生能源电力非常积极,但区域电网负荷能力却是问题症结所在。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风电资源量可以达到5870万千瓦,但电网最高负荷目前只有1100万千瓦。虽然赤峰地区的风电可以接入东北电网,但由于东北电网也不能向外输送电力,到底负荷有限。
  而这个问题如何解决?王仲颖认为,这依赖于同步电网的建设。与此同时,几乎所有的开发商也都异口同声,呼吁相关规划的出台。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元认为,目前我国风电发展规划的指导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全国规划和地方规划不衔接,给项目审批带来不确定因素;电源发展规划和电网建设规划不衔接,电网建设严重滞后。这就造成电量上网不能落实,负荷不能充分发挥。
  “作为开发商,我们企盼政府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指导性规划,包括电源、电网建设和地方政府综合规划等”,华能新能源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赵世明说:“有了规划和落实,才能保证电网建设与电源建设同步。”
  其中,最重要的是通过规划确保电网和风电建设的同步审批和同步建设。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方正认为。其次,要采取集中送出的方式,进行大基地规划,用少量通道解决电量送出问题。他分析说,实际上,当前遇到的限电和送出问题,往往出现在接入比较分散的地区。“应规划几个投资商集中进行前期开发,降低成本。”
  对于中国电网接纳可再生能源电力方面的能力建设,王仲颖将其总结为3个技术阶段:本地或就地消纳阶段,同步电网阶段,智能电网阶段。他认为,目前我国已经走过了第一阶段,已经到了第二阶段起步和第三阶段准备时期。
  在当前情况下,同步电网对风电发展意义重大。王仲颖表示,2020年,我国将建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林省、河北省等7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总装机容量要超过1.2亿千瓦;2030年可实现3亿千瓦风电装机,如果区域电网之间不能实现互联、同步输送电力,相对独立的区域电网将不能承受。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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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可再生能源法》再审议:强调电网建设
阅读下文 >> 政策与现实,头绪难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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