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动工具 2007年上半年国家有关部门对电动工具整机的出口退税率从17%大幅度调低为9%后,我国电动工具整机出口受到了比较大的影响,连续12年出口数量大幅度增长的形势受到重挫,2007年仅增长0.75%。除去外资企业,国内电动工具企业2007年的出口数量则实际下降了近10%。2008年上半年整机出口数量同比降低14.05%,因此全行业的经济效益也大幅下滑,有近一半的企业出现了亏损,甚至国内最大的电动工具企业江苏某电动工具集团有限公司也出现了近15年来的第一次亏损。同时,由于原材料上涨、人民币升值、劳动力成本提高以及国际非贸易技术壁垒因素,导致电动工具出口企业成本大幅度增加,国际竞争力进一步下滑,我国电动工具企业在国际市场占有的份额也进一步减少。应当指出,出口退税率大幅下调的受影响的主要是内资企业,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民族电动工具制造业”,对于外资企业则基本无影响或影响很小,因为这些电动工具企业许多都建在出口加工区,不受出口退税率影响。经过改革开放以来近三十年的努力,目前我国的民族电动工具制造业早已不再是创业初期那种为外商“来料加工”或“贴牌生产”的“加工厂”,而已经发展成为拥有一定自主设计能力、强大生产能力、相当数量自主品牌以及产品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自主产业。因此,我们担心按照目前的出口退税政策(尽管最近国家有关部门已将一部分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出口退税率连续三次上调,共上调了5个百分点,但力度仍偏小,而且尚未包括园林工具及固定式电动工具等),国内电动工具企业经过20多年努力开拓取得的国际市场份额将会出现被其他周边国家所取代的危险。此前提到的江苏某电动工具集团2006年出口电动工具1500万台,出口额超过20亿元,2007年,由于受出口退税率下调的影响,下半年订单已减少50%,2008年情况更为严重。据了解,该公司的许多订单已流向印度、越南等国。
另外,由于我国对电动工具零部件出口的退税率一度高于整机出口的退税率,因此,出口厂商纷纷以零部件出口方式取代整机出口,推动了零部件出口数量的大幅度增长。这些零部件主要是向东南亚国家出口,这些国家对整机生产实行的是鼓励优惠政策,相比之下我国的整机生产企业则税赋较重。仅因整机出口退税率低于零部件出口退税率,国内生产企业就把从零部件组装成整机这一价值增长环节拱手让出,对于劳动力相对过剩的我国来说,则有政策失当之虞。
(2)铅酸蓄电池 2006年9月国家调整铅酸蓄电池的出口退税政策,由原来的13%直降为0,对铅酸蓄电池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出口量急剧下降,国内竞争更加激烈,数百家中小型企业严重亏损或转产;尤其是2007下半年美国次贷危机以来,国际环境更加恶化,使本已步履维艰的国内铅酸蓄电池出口企业更是雪上加霜,竞争力进一步下滑,国际市场份额进一步萎缩。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关于海关统计的2007年和2008年前10个月铅酸蓄电池出口额仍保持着一定幅度同比增长的情况,这是由于原材料金属铅价格暴涨使铅酸蓄电池产品也大幅提价所致,若扣除这一因素,自2007年起,每年出口额都应该是负增长,幅度约为每年-20%。我们失去的市场已被亚洲新崛起的国家,如印度、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刮分。与我国不同,印度以及越南等东南亚国家政府对铅酸蓄电池行业扶持的力度很大,并鼓励出口,出口退税高达15%以上,对外来投资也有非常优惠的政策。因此,目前已开始出现国际客商的采购大规模向这些国家转移和原在中国办企业的一些国际大牌铅酸蓄电池公司纷纷到这些国家办厂的情况。取消出口退税,已使我国铅酸蓄电池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大幅下降。
2006年取消铅酸蓄电池出口退税是基于“铅酸蓄电池是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消耗型产品”的传统看法提出的,这种看法应当纠正。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我国铅酸蓄电池行业已经实现跨越式发展,实现了“质”的飞跃,许多工厂都已成为花园式工厂,整个产业正向着“绿色产业”迈进;不论是产品本身、生产工艺过程还是废旧产品回收都已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和能耗标准,铅酸蓄电池不应再列入“两高一资”产品。因此,铅酸蓄电池出口退税的政策也应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适时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