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9个出口企业报表统计:2008年出口各种中小型风力发电机组共39387台,机组容量51517.9kW,产品分布在世界五大洲46个国家与地区。是中小风力发电机组出口外贸最好的一年。
“风一光互补发电”仍是今后的发展方向:传统的单一的户用风力发电机组供电远远不能满足用户的用电需求。若无风,也就无电(电瓶充电只能用3-5天),电器设备无法使用。对于已经用上了电器设备的农、牧、渔民深感不便。为了确保正常不间断用电,利用当地的风能和太阳能资源。采用“风光互补”发电,当白天风小时,太阳电池可以发电,晚上没有太阳有风时,风力发电机组发电,这就起到了“互补”的作用。采用“风光互W发电还有一个明显的好处可以保护蓄电池,提高蓄电池使用寿命。太阳能与风能在时间上和地域上有着很强的互补性。“风光互补”
发电是今后相当时期内独立供电的发展方向。
机组质量和可靠性,急待提高:国内外用户对机组除造型美观、设计匹配合理外,对机组的寿命及可靠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对逆变控制器质量差、用户反应强烈。对逆变控制器要求具有完善的超压、过荷、短路,过热等保护性能,同时要有相应的仪表显示,要有报警系统及泄荷装置,根据用户需求,输出波形要求正弦波。对蓄电池要求采用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开式铅酸蓄电池必须逐步淘汰,尽管机组价格会相应增加,只要质量好,大多数用户还能接受。现在不少生产厂家认识到,只有在质量可靠性方面下功夫,增加技术开发投入,企业才能生存发展。
问题与建议
国家新能源主管部门,对中小型风力发电行业的发展,应予以关注和重视:
对中小型风力发电行业也要有规划、有目标、有具体扶持措施出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独立运行的中小型风力发电和风光互补发电是解决当前我国边远地区一千多万无电人口用电的最有效、最可行、最经济的供电途径。“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发展农村能源的方针要继续贯彻。靠常规能源,解决边远无电地区的农牧民用电,在短期内是不可行的,也是不经济的。
国家要制定财政补贴,优惠扶持政策:
对推广应用、购买中小型风力发电机组的用户要有补贴。在西部边远地区,风电下乡也应列入国家支农项目之一,并给予财政补贴。欧美各国对购买离网型风力发电机组的用户,政府均有补贴。对生产中小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配套件的企业,应减免增值税和所得税。
生产企业应加强自律,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与可靠性,加强售后服务。满足国内外需求。目前我国生产中小型中小风力发电机组企业近70家,但产品质量相差很大。少数企业不具备生产条件,仓促上马,机组不按国家标准生产,没有通过野外中间运行实验考核。没有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销售国外的产品售后服务跟不上。因质量问题发生投诉赔偿,也有时发生。规范调整现有企业,势在必行。
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
近年来国际上对中小型风力发电机组的需求量逐年增加。2007-2008两年共出口各种中小型风力发电机组58984台。出口到46个国家与地区,主要是出口到欧美国家,用于分布式发电系统。德国、英国、日本、韩国、台湾等国家与地区生产中小型风力发电机组的企业也正在我国寻求合作伙伴建厂,共同开拓国内外市场,出口形势继续看好。
加强中小型风力发电行业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风电行业的发展一靠技术,二靠质量,三靠市场。我国是开发利用风能、生产中小型风力发电机组较早的国家。为了促进行业发展,急需进一步加强国际和地区之间的技术合作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