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项目在联合国受阻,对中国的电价政策提出了新的挑战
3月26日,德国波恩。
《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第53次会议没有给中国风电[0.91 1.11%]行业带来任何利好消息。此前未被核准的十几个中国风电CDM项目,在此次会议上未能“起死回生”。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中国的CDM市场可能因此进入低迷期;更有人担心,这将给全球碳交易市场重重一击。
中国项目遭拒
中国风电的高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下称CDM)。
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统计,截至2009年底,中国已注册的风电CDM项目,占中国CDM项目总数的近三分之一。
“中国风电产业经过了连续四年每年100%的高速增长,而中国90%的风电项目,都在申请成为CDM项目。”全球风能理事会政策主任乔黎明告诉本刊记者。
温室气体排放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在任何地方减排,对地球产生的效果都一样。而在发展中国家进行减排,成本远低于发达国家。正因为此,《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可以借助CDM,以项目的方式在发展中国家购买“经核准的减排量”,用来抵消其部分减排目标。
这是一个双赢的模式。发达国家可以降低减排成本,发展中国家也可以得到一笔额外的收入。
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CDM随之启动。目前经中国国家发改委审批,提交CDM执行理事会注册的中国项目数量,已占到全球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适逢中国出台《可再生能源法》,大力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发展,CDM和风电在中国进入了蜜月期。
本来,中国就需要大力建设风电场。而风电场如果符合CDM的标准,在执行理事会获得通过,还可以将其产生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卖给发达国家的买家,带来一笔额外的收入。
然而,从2009年春天开始,不信任的气氛在执行理事会中蔓延。中国被怀疑刻意获得CDM“通行证”,以套取项目资金。
2009年12月,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前夕,该理事会宣布“砍掉”10个中国风电CDM项目。在风电CDM项目的审批历史上,这还是第一次。
消息传出,无异于在业内引发一场大地震。中国九家风电企业联合随即发表声明,要求该理事会重新审查中国风电CDM项目的注册资格。
声明称,执行理事会的这个决定将发出一个非常错误的信号,极大挫伤中国风电投资者积极性和信心,并且质疑该理事会对项目的审查过程和标准。
其后,国际排放交易协会(IETA)连续发表三封公开信,指责执行理事会的决定草率。在哥本哈根会议上,也有专家认为执行理事会歧视中国风电项目,拒绝中国风电CDM项目,从程序上看既不透明也不公正。
2010年2月,CDM执行理事会第52次会议上,先前被拒的10个中国风电项目中有两个获得批准注册,但另外有六个风电项目遭到拒绝。至此,被拒之门外的中国风电CDM项目增至14个。
“这一决策会给整个CDM市场以及发展中国家的可再生能源项目造成严重影响,增加市场的不确定性,影响行业投资。”全球风能理事会理事长斯蒂文•索耶(Steve Sawyer)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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