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技术可行性而言。风力发电技术设计(包括风场规划和风机整机设计)对国外还有依赖,风机核心零部件制造(材料和工艺)及关键技术也未完全自主或达到较高标准;沿海滩涂和近海风电技术(包括风机大型化、基础处理、集电输电技术等)即使是当前国际水平也不太成熟,安全可靠性顾虑远远大于其经济可行性要求。
当务之急,一方面,加大风场规划设计和风机制造技术自主创新投入,包括关键材料技术;另一方面,加大电网规划和建设投入,包括风机并网运行标准和规范;同时,要尽快建立和完善风机制造业准入标准以及风机技术规范,引导风机行业发展质量和规模。
就应用可行性而言。电能产品目标,是规模化集约并网发电,还是分散离网供电,或规模化(集约)非并网应用,如直接用于盐化工、海水淡化等;还可能是风、光、水(蓄能)互补独立电网方式或并入大电网平衡调节发电方式。一般,优质风资源和太阳能资源大都远离负荷中心,大规模风电和光伏发电需要强大电网的支撑。独立运行电源和孤立电网只是“不得已而为之”,除太边远地区外,无论是从效率还是可靠性角度都不提倡。
综上所述,发展新能源,既有技术、经济可行性与技术进步的冲突和协同,也有上、下游产业链相互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协同,必须统一到国家经济、社会、政治发展战略和能源(电力)结构调整规划上来。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坚持统筹规划引导,法律制度保障和政策措施激励;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的原则,建立竞争与合作并存的机制;以较快速度和较高质量形成科学的电力(能源)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