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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风电在争议中前行 已没有回头路可以走

2010-05-20 来源:互联网转载 浏览数:1219

  这也是相关法律频频修改的原因。《可再生能源法》是中国风电发展的政策推手,然而历经4年即进行了修订。新版的《可再生能源法》已经于4月1日开始实施,此次修订主要进行了4项修改:一是要加强规划,让规划起到基础作用;二是制定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指标,即实施配额制,涉及到的不仅是发电企业,电网和地方政府也将被纳入;三是要制定电网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办法;四是可再生能源基金的管理。但大多原则性表述仍需要细则落实。目前这些相关细则正在制订中。

  史立山坦言,配额制的制定难度很大,目标好提,落实很难,缺少监督检查的办法,因此很难说何时能够出台。

  而国家能源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曾亚川4月23日也表示,《能源法》今年又经历了大的调整和修改,力争于年底上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此前媒体有报道说此次《能源法》的修改将新能源发展中“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表述改为了“鼓励发展”,虽然都体现了对可再生能源的扶持,但其中含义略有不同,煤炭等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和综合利用会被重点强调。这些微妙的变化可能会给业界投资带来影响。

  不过,4月22日,在中国能源委成立两个多月以来的首次全体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表示要抓好几项重点工作,第二条就是“要加快能源调整优化结构,大力培育新能源产业”。

  国务院参事、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徐锭明表示,对于发展新能源,中央的要求很明确,温家宝在4月11对“新能源”做了一个界定:“新能源发展要突出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包括水电、核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沼气发电、地热发电和煤的清洁利用”。

  可以说,尽管争议很多,发展风电在内的新能源仍是大势所趋,并没有回头路可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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