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4年,位于栖霞的山东安德利斯风电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就对风机塔筒项目进行攻关,掌握了塔筒生产的核心技术,产品质量标准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公司负责人杜培进介绍,公司年生产风电装备200台套,产值近2亿元,已先后为栖霞润霖风电公司唐山硼风场、方山风场和长岛、莱州等地的风场提供了数百台风机塔架,成为国内风机塔架行业的骨干企业。
2009年3月,一期工程投资8200万元的“山东航宇风能设备生产项目”在莱州破土动工。这家有民间资本参与的公司也是专门为风力发电机生产配套设备的企业。
目前,烟台民间资本还盯住了风电产业的纵深环节。“长岛海上风场建成后,架起一台风机就等于增加了一处人造岛屿,增加了一处海洋生物聚集的生态园。”长岛从事海阳捕捞的黄先生表示,“听说政府将以此打造成为海洋休闲渔业基地和海上旅游基地,我准备争取参与其中。”
呼声:尽快出台相关参与细则
新“36条”的出台,让多年来从事电煤生意的李先进感到兴奋,因为他看到了今后参与电力企业的希望。不过他同时也心存困惑:到底该怎样参与电力企业?
一些有志于电力企业的民间投资者认为,新“36条”只给出了方向,但具体如何操作仍不清楚。他们希望政府尽快出台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和完善的法律法规框架。
“要让民企顺利进入电力行业,尽快出台相关细则尤其是价格政策很有必要。”业内人士分析说,“虽然给予民资进入电力行业的通行证,但他们进入这些领域存在相当大的难度。目前我国的电价由国家垄断,这是一道无形的壁垒。民营企业怎么会赔本经营?而让民间资本看到电力行业合理的投资回报,关键是能否解决价格机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