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快速发展的背后,三大问题同样值得我们关注”。杨校生直言,首先是电网与风电发展不配套的问题。
我国的风能资源大多分布分在西北、华北、东北等地区,离东部负荷中心较远。“虽然《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电网企业应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电量,并提供上网服务。但目前执行中仍然存在困难,风电送出受到制约。”
正如杨校生所言,目前在甘肃、内蒙古等地,虽然有的风电场已经建成,机组调试也已经完成,但由于电网不配套,在风力强劲的季节,风电不能联网,风机只好停机或部分停机。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主要风力发电企业2008年因电网限电而丢失的电量约为3.72亿千瓦时,2009年1月到5月丢失的电量约为6.15亿千瓦时。2009年下半年电量丢失情况更严重。电网虽然加大了配套建设力度,但由于风电建设速度不断提高,总的来说损失的电量还在不断增加。”杨校生如是说。
其次,他认为我国产风电机组质量也亟待提高。
目前,国产设备质量欠佳的问题已逐步暴露出来,“在2007、2008年两年间,我国风电场建设受到国产设备交货不按时、不配套,机组调试时间长,调出来的机组通不过运行考核,风机和项目不能按时投产等问题的困扰。即使风电场投入运行后,还多次出现质量和技术故障,如叶片断裂、轮毂裂纹,齿轮箱故障,电机故障等。”在他看来,由于还不到机械类设备质量故障的高发期,真正的质量问题还没有完全暴露,更大的挑战还在后面。
最后,他认为目前风电领域相关的法规、政策和行业服务也有待完善。
他表示,虽然目前我国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但还需细化,需要进一步规定风力发电产业链中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他同时强调,虽然我国有关风电设计咨询机构、学术组织、协会组织、信息中介认证试验以及专业运行维修等风电服务机构也相继建立,并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各种体系尚不健全,相关服务机构的权威性、协调性、信誉都有待提高。
出路
“这些问题都是风电大规模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会影响风电的健康持续发展,在风电高速发展的情况下,也造成一定的浪费和风险。”因此,他建议,下一步我国首先需要完善《可再生能源法》,尽快出台有关风电发展的实施细则,明晰勘测规划部门,投资开发企业,设备制造商,电网企业,行业技术服务直到风电消费等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其次,需要积极研究和制定风电投资引导政策特别是电价政策,创造风电投资的商业环境。“目前许多开发商将风电开发作为一种战略投资,要将社会责任的行为转变为商业投资行为,需要使风电投资有钱可赚,这样才能保护投资的积极性,使得风电投资长远发展。”杨校生直言。
再次,他认为应该实施可再生能源开发配额制,既要配给发电企业,也要相应配给电网企业,还可配给大的电力用户,配额要以发电量配额为主,以避免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同时,要保障风电的全额上网,对风电开发做出贡献,自身因此有损耗的电网企业,要酌情给与补偿或奖励。对风电发展阻碍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或惩罚。
最后,他建议研究制定风电行业的规范和有关标准,规范发电行业行为,支持建立完善的风电行业技术和管理服务体系,支持风电行业大额学术组织,协会组织,设计咨询机构等为风电健康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