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立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今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全国增值税转型,因为影响地方政府的投资积极性,或将对风电产业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据了解,增值税转型是指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即企业购入设备的金额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从国家层面而言,全国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针对第二产业的机器设备实施税前抵扣,可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但这对地方财政而言,意味着大笔减收。
“这项税收政策的改革,对风电企业本身而言,无疑是一件好事。因为风电的特点是购买设备投入特别大,设备进项抵扣后,风电企业成本就会下降很多,企业税负减轻。”谢长军说,“但由于地方财税减少,地方政府对发展风电项目的积极就会降低。最终实际上不利于整个产业的发展。”
目前已在全国14个省区拥有风电场的龙源集团,似乎已切身感觉到来自地方政府的“情感变化”。谢长军告诉记者,因为适合风电产业发展的地区,大多是老少边穷地区。特别是有些荒山丘陵地带,“西北风”几乎是唯一的资源,风电产业发展甚至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支柱”。增值税转型后,这些地方政府发展风电的积极明显降低。
据史立山透露,在增值税转型实施后,国家能源局目前正在与有关部门积极协商,拟采取以占地补贴或风能资源补贴等形式,由风电开发企业出资偿付地方政府,以调动地方发展风电的积极性。
“虽然风电产业发展中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但这些都是‘成长中的烦恼’。”史立山满怀信心地说,“作为全球最成熟的可再生‘绿色能源’,风电在我国的发展将会进一步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