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中国大力发展新能源,应对气候变暖,全力履行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对国际的减排承诺之时,美国向中国伸出了“大棒”,启动了对华新能源政策措施301调查,这不禁使人感到疑惑,是什么样的逻辑让美国做出了这样一个令人费解的决定。
新能源企业和专家20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无视这对全球应对气候变暖所造成的障碍,而且此举背后的逻辑存在强权、偏颇和自相矛盾的地方。
强权的逻辑——补贴:“我有你不能有”
在美国钢铁工人协会的诉讼申请报告中,称中国政府通过歧视性政策法规、技术转让条件、关键原材料控制及大规模政府补贴,事实上造成了有利于本土企业的价值“数千亿美元”的措施。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秦海岩指出,其中模棱两可的用词是不负责任的。报告中列举的政策,多数已早做修正或根本已经取消、不复存在。报告大肆指责中国的同时,却忽略了美国对于新能源相当规模甚至更大金额的资金补贴的事实。
目前,美国PTC、ITC给予最高30%的税收优惠或现金返还优惠。截至2010年初,13个太阳能供热和169个光伏发电项目获得了8100万美元的资金补贴,占总补贴金额的3%,此外,45个风电项目也获得了相应补贴,占总补贴金额的88%,约为24亿美元。
在2009年实行的《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中,确定了给予可再生能源设备制造商30%税收优惠的MITC政策。截止到2010年1月,美国能源部表示,已有23亿美元用于183个可再生能源设备制造项目的MITC补贴。
“新能源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在发展初期由政府给予支持是各国通行的做法。”美国美复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陈航说。美国可以大量补贴本国新能源产业,中国不能在产业发展初期给予一定支持,“这是一种明显强权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