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能源研究院副院长蒋莉萍表示,从我国规划来看,无论是“风电三峡”还是沙漠发电项目,与传统的火电项目相比发电量仍然很少;而且这些地方多地处偏僻,往往一个很小的项目就需要拉一条线路,很不经济。
“另外,目前很多补贴政策多针对发电企业,而国家对电网公司的补贴太少,远不能弥补其为配合新能源发电而进行电网投资所导致的亏损。这从客观上来说,打击了电网企业的积极性。”蒋莉萍表示。
蒋莉萍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算过一笔账,如按照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接网费用标准,每千瓦时50千米以下补贴1分钱、50~100千米补贴2分钱、100千米以上补贴3分钱;而电网公司测算后认为25、75、120千米送出线路的补贴分别应为每千瓦时1.2分钱、3.3分钱、5.4分钱。因此,补贴只能弥补其中的一部分。
按照现在的体制,电网企业是在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的差价中求生存。就风电发展而言,这部分额外的支出让电网感觉相对困难。
李俊峰对于电网公司叫苦并不认同,他称,从世界范围来看,为风电、太阳能发电提供上网服务的项目大多处于亏损状态,而且都是通过电网公司进行消化解决。
蒋莉萍指出,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的间歇性给电网安全造成隐患,其主要原因是由于目前大多数风电机组在控制性能上,不能满足电力系统运行要求而带来很多问题。
李俊峰则对此提出异议。他认为,如果说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存在间歇性的话,那么作为照明线路,也存在着开关的问题;因此,这个问题电网公司是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进行解决的。从世界范围来看,都会遇到这种问题,国外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因此,中国也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电监会被指监管不力
据记者了解,《监管报告》中提出了很多现实问题,如接入系统由风电发电企业出资建设,另外部分风电企业还负责接入系统的运行维护,这不利于系统的安全管理等。
对于这些问题,李俊峰直呼“荒谬”。据李俊峰介绍,《可再生能源法》已经明确规定,电网企业必须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在相关配套政策中明确规定,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接入系统,由电网企业建设和管理。此外,对直接接入输电网的水力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大中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其接入系统由电网企业投资,产权分界点为电站(场)升压站外第一杆(架)。
“电监会作为监管机构,应该点明电网企业没有履行义务,同时应该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追究,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李俊峰称。
李俊峰认为,“企业不执行相关法规,监督部门不管,那就是失职了。”
对于上述问题,国家电网公司对外联络部副处长刘心放则表示,风电项目并网难不是建设的问题,而是在于发电项目配套规划的问题。
风电发电项目的核准,不需接投资者提供风电配套工程规划的报告,若发改委不核准配套工程,那么配套工程则将难以建设,而这个问题也被列入电监会所发布的《监管报告》的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