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林认为,根据上面的两点原因其实可以很容易地分析出为什么会出现大型国有发电企业主导风电市场的格局。首先,大型国有发电企业因为本身发电更多,肯定也需要更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因此成为更积极的风电项目争夺者也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了。其次,由于大型国有发电企业财力雄厚,而且对于国家政策能做出更出色的预期,因此现阶段手中的风电项目即使亏损影响也较小。
外资退税新政强化现有格局
在民营企业因为非理性的低上网电价而越来越少见于风电场建设项目中的同时,外资则在近年来的风电市场中扮演了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一般来说,选择中外合资方式进行经营的以地方发电企业为主。在最近的几年中,带有财力不足或者技术相对落后等方面问题的地方发电企业与急于想在迅速扩张的中国风电市场中分一杯羹的外资往往一拍即合。
受到外资退税新政冲击后第一个外资撤离事件的主角吉电股份,其实就是这样一个比较典型的地方发电企业。按照吉电股份董秘宋新阳的话来说,公司地处东北内陆地区,技术和管理方面相对落后,这就是公司希望与外资结盟的重要原因。宋新阳特别对《能源》杂志记者强调:“因为合作方是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因此在管理方面对我们的帮助更大。”
吉电股份早在2008年8月就宣布,通过与新能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用以建设、经营和管理长岭风电项目。当时的商议结果是:按照长岭风电项目工程总造价的20%投入资本金;投入比例为吉电股份75%,约1.623亿元;新能源公司25%,约5000万元左右。合作方新能源公司即由香港上市公司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控制的外国法人独资企业。
对于吉电股份的风电项目,李华林对《能源》杂志记者表示,以合资方式经营享受政策优惠的目的性比较强。风电设备造价高昂,1MW风机大概需要1000万元人民币。根据李华林的估算,如果是100MW以上的风电项目,通过外商投资购买国产设备退税可以节省将近1亿元的费用。而吉电股份长岭三十号和长岭腰井子的风电项目均为49.5MW的规模,也就是说,吉电股份通过以合资方式经营可以节省费用接近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