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2月能源局接连下发两道通知对甘肃酒泉风电基地建设进行“纠偏”,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5月12日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此次下发通知属于“一事一议”,不会扩大“打击面”对其他7大千万千瓦风电基地造成影响。
史立山表示,“合理控制风电基地建设节奏”不会影响其他风电基地的建设步伐,各地风电基地的建设节奏,主要看各地的市场,只要有市场,就可以上。
5月9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酒泉风电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对酒泉市能源局在酒泉风电基地二期工程建设中给企业定任务指标、设备招标要求选本地产品等行为提出严厉批评,同时强调“未经国家核准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在此之前的3月27日,该局已经下发《关于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二期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当地政府部门进行纠偏。
史立山说,此次下发通知,只是针对酒泉风电基地,而其他风电基地也未出现类似酒泉风电基地的情况,因此不会在全国其他千万千瓦风电基地推开。
今年3月,酒泉市能源局发出通知向当地相关企业下达2011年的“建设任务”,提出“进度要求”,并对风电“具体机型”做出安排,甚至威胁“完不成开发任务的企业,剩余指标的开发权中止”。
4月底,酒泉市当地政府继续发出通知对相关企业下达“建设任务安排表”并希望各企业在设备采购上“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努力实现地企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