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锐风电 股票代码:601558 编号:临2011-040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仲裁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于2011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公司与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关于采购合同争议仲裁一案(公告编号:临2011-039)。
近日,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关于该仲裁案的《答辩与反请求书》,请求仲裁庭驳回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的全部仲裁请求,并提出以下反请求:
1.裁决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赔偿华锐风电因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该等因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违约而造成华锐风电的损失总计为79,905.00473万元人民币,扣除货款42,998.757435万元,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还应当额外赔偿华锐风电损失36,906.2473万元人民币。
2.裁决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承担华锐风电为本案支付的律师费以及其他支出。
3.裁决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承担华锐风电为本案支付的全部仲裁费用。
公司于2011年10月10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2011)京仲案字第0963号仲裁案反请求受理通知》,公司提出的上述仲裁反请求已获得正式受理,将与申请人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请在本案中一并进行审理。
公司将对本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