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3日~26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在北京主持召开了陆上、海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等制、修订成果评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龙源电力集团公司、上海东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有限公司、交通部水运定额站、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和各直属设计院造价、计划部门的专家及代表近40人。
会议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总工程师、可再生能源定额站站长郭建欣主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王民浩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会议听取了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及有关参编单位关于《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修订)、《陆上风电场工程概算定额》(修订)、《海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海上风电场工程概算定额》和《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等制订情况的汇报,并分组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评审。
评审认为,本次制、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依据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主要内容和标准基本合理,对进一步规范陆上、海上风电场工程概算编制和项目建设管理起到积极作用。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及各参编单位应在吸收本次评审会议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尽快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并报国家主管部门尽早颁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