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确定“十二五”可再生能源规划目标
新华网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王优玲、程群)国家能源局15日公布了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十二五”规划目标。根据该目标,到2015年,我国将努力建立有竞争性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热利用及核电等非化石能源开发总量将达到4.8亿吨标准煤。
从量到质的飞跃,建立有竞争力产业体系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在会上致辞
中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项目15日在北京召开成果总结会,会议发布了我国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的一系列目标,包括到2015年,风电将达到1亿千瓦,年发电量1900亿千瓦时,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将达到1500万千瓦,年发电量200亿千瓦时。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说,“十一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经历了一个规模化快速增长时期和能力迅速形成时期,“十二五”期间,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要在规模和基本产业链条形成的基础上,在质量上实现飞跃,建立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
梁志鹏说,2015年以后,我国可再生能源的经济性可以有很大改善,可再生能源可以具备和其他常规能源同样的价格水平,此外,还将提供更多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基础平台、基础设施,让整个能源系统比较容易、比较自由、比较情愿地接纳可再生能源,以最终实现我国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我国要继续大规模发展可再生能源,必须创造新的条件实现一些突破。”梁志鹏说,“如果现有的电力运行机制不做调整,电网容纳更多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问题就解决不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就会遭遇‘瓶颈’。”
借力国际合作,突破难点和发展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