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风电建设管理秩序,统筹协调风电发展与相关行业发展的关系,实现“十二五”期间风电发展质量的明显提升,国家在“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对风电等新能源的发展规模和速度进行了总体部署。
一、中国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规划原则
“十二五”是我国风电规模化发展的重要时期。“十二五”期间,我国将争取使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比例中的比重达到11.4%,到2020年使我国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比例中的比重达到15%左右。要完成这个目标,我国将大力推动清洁能源的高效利用,并大力开发清洁能源,风电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开发方向,发展潜力巨大。2011年,在总结我国风能资源、开发技术及产业发展状况,借鉴国际风电发展经验基础上,国家能源局组织制定了《中国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征求意见稿。“十二五”期间,我国风电发展将遵循如下原则:
统筹规划和有序建设相结合。科学制定风电开发规划,合理安排项目布局和建设时序,统筹风电开发和电网建设。加强风电项目建设管理,保障风电开发的合理速度和建设规模。
集中开发与分布发展相结合。合理规划布局,加快基地配套外送通道建设,落实市场消纳方案,继续推进“三北地区”(东北、西北和华北北部)和沿海地区的大型风电基地建设。鼓励内陆风能资源相对丰富地区,因地制宜建设中小型风电项目,形成集中开发与分散发展并举的局面。
陆地开发和海上示范相结合。着力解决陆上风电消纳市场和并网运行矛盾,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建设;提高内陆分散风能资源利用程度。积极推动海上风电每年保持适度规模发展。
市场开发和产业培育相结合。继续推进风电的规模化发展,以市场的规模化发展带动装备产业的壮大升级。加快提升风电设备制造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促进风电开发利用成本的不断下降,提高风电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