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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风电路线图:规划先行有序、全面发展

2012-01-06 来源:中国能源报 浏览数:1046


三、保障措施和激励政策
  为确保实现全国风电“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建议采取下列保障措施和政策,支持风电发展。
(一)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
  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对大型发电投资企业,规定其投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比例,建立稳定的风电市场开发需求;对电网企业,规定年度销售电量收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额度,促进建立适应风电发展的电力运行管理体系,确保全额保障性收购目标的实现;对各省(区、市)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消费比例的指标,并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纳入国家节能减排和碳排放强度控制指标。
(二)完善促进风电发展的电价机制
  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为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完善风电电价补贴和费用分摊政策,按照风电发展的需要确保风电电价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合理确定风电接入和输送的补贴标准,制定支持风电接入和远距离输送的电价政策。在风电集中开发地区,建立风电场与供热、高载能等大电力用户、电力系统的协调运行机制,实行有利于风电利用的电价政策。
(三)完善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按照国家确定的非化石能源发展需要,建立长期、稳定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管理制度。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要求,编制可再生能源资金使用计划。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使用计划,确定年度财政预算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附加征收标准,确保支持风电发展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加强风电统筹开发建设管理
  按照全国风电开发规划,编制各地风电开发规划和工程开发方案,加强风电接入和送出市场研究,大型基地在国家统一组织下进行,其它项目按照风电年度开发方案有序推进。各地区要优化电源结构,加强风电开发与其它电源建设的协调。电网企业要按照风电发展的要求,开展相应的电网规划建设,落实风电消纳市场、电网接入工程、输电通道和电力运行调度方案,切实保证风电并网目标的实现
(五)加强风电发展的协调和监管
  建立促进风电可持续发展的部级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统筹风电建设规模、区域布局、开发顺序和通道建设等各方面工作,综合制定电价、财税、配额等产业支持政策,逐步启动适应风电发展的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及价格管理机制的创新,加强监管力度,落实风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促进风电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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