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公布,有消息称,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度可能在2012年初(春节后)实施。
制度以立法为基础,对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市场份额作出强制性规定,要求发电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发电义务、电网公司承担购电义务。此举可保证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市场开发。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指出,配额制是落实《可再生能源法》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落实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目标时,必须将光伏、风电等发电量分解、落实。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认为,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体制和机制改革,应与国家能源结构调整、电网运行机制改革、电网调度方式改革、用电负荷管理等工作协调,否则光伏、风电并网接近饱和,无法再发展。他透露,目前国家能源局正配合其他部门进行配额制研究。
但配额制具体实施难度较大,目前尚无明确方案。在向国家发改委相关专家求证具体分解方案时,得到的答复是“还不能透露”。
据孟宪淦介绍,过去曾有方案提出,国网6%左右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发电,南方电网3%,蒙西电网15%。在此基础之上鼓励收购,同时允许配额交易,通过市场杠杆调节企业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