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展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非水可再生能源开发要在充分考虑电价承受能力和保持国际竞争力的条件下积极推进。
风电开发要实现大中小、分散与集中、陆地与海上开发相结合,通过风电开发和建设,促进风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实现风电设备制造自主化,尽快使风电具有市场竞争力,力争2020年我国风电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在“三北”(西北、华北北部和东北)等风资源富集地区,建设大型和特大型风电场,同步开展电力外送和市场消纳研究。发展海上风电坚持海洋规划先行,避免无序发展。坚持统一规划,加快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促进低风速地区资源开发,因地制宜地建设中小型风电场,采用低速风机,就近上网本地消纳。在偏远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离网风电。规划2015年和2020年风电装机分别为1亿千瓦和1.8亿千瓦。
促进发展太阳能发电,规划发电装机2015年达到500万千瓦左右,2020年达到2500万千瓦左右,确保2030年我国太阳能发电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2015年和2020年生物质发电装机分别达到500万千瓦和1000万千瓦。
2015年和2020年地热和海洋能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万千瓦和5万千瓦。
滚动规划中,进一步贯彻风电集中分散开发并举思路,在风电发展总量目标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合理增加分散布局的风电规模。受国家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激励,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速度将进一步加快,2015年太阳能发电规划目标增加300万千瓦,2020年规划目标增加500万千瓦。2015年生物质、垃圾、潮汐、地热等规划目标增加200万千瓦,2020年规划目标增加50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