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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风电开发企业将交纳每亩300元草原植被恢复费

2012-03-14 来源:甘肃省农牧厅 浏览数:1211

  占用荒漠需不需要缴纳费用
  记者了解到,风电场开发企业对此有一定看法,一位不愿具名的开发商对记者说:“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征收本身是合理的,但不是所有的风电建设用地都应该征收,我公司在甘肃的很多项目,占用的是荒漠,原本一根草都没有长,按照甘肃省的文件要求,似乎也要征收这项费用。”
  记者曾多次造访甘肃境内的风电场,发现多数建设用地确实如上述开发商所言,茫茫戈壁,松软得像积雪一样的贫瘠土壤中密密麻麻地夹杂着黑色的石头,没有长草的土地是否需要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从目前的形势来看,决定权在地方政府,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没有相应的细则。
  征收面积如何确定
  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征收中面临的另一问题是面积如何确定。以北京鹿鸣山官厅风电场为例,该风电场的风机错落分布在农民的庄稼地(主要种植的是玉米)中,电缆铺设于地下,风机实际占用的土地仅限于塔筒根部及周围不到一亩的区域,风机与风机之间仍然可以像之前那样种植庄稼。记者实地走访了当地农户,他们对本报记者说:“风机对日常的生活和庄稼没有影响。”,那么这样的风电场占地面积如何计算,现有的文件同样没有规定。
  将促使风电场集约化管理
  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征收也许会让财大气粗的风电开发商们多一些精打细算。
  现阶段,有关我国风电场建设用地的管理政策只要求对建设永久用地(机位、建筑物、输变电设施等)以及施工临时用地办理征用及付费手续,实际上这只占整个风电场建设范围(以下简称“控制范围”)的很少一部分,一般不超过5%。对机位之间的广大地域,大多采用“点征面控”的方式,即由风电场控制管理,但可由其他机构与人员从事不影响风电场运行的活动,如放牧、耕种、通行等,这部分土地是供风电场无偿使用的,无需交纳费用。
  这项优惠政策对鼓励我国风电产业发展起到了良好作用。但也正因为上述“控制范围”的无偿供给,一些风电场业主不能做到节约使用这部分用地,大肆占用、宽打窄用成为较普遍的现象。一个5万千瓦风电场的占地面积相差可以高达10倍。
  征收草原植被恢复费也许将促使风电开发企业的集约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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