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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工地事故致5死4伤

2012-03-16 来源:风能资源网 浏览数:994

  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盐城阜宁经济开发区内的建筑工地发生钢结构操作平台坠落事故,造成5死4伤,按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属于“较大事故”。而就在半个月前,盐城市副市长谷家栋还在盐城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突出抓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当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从阜宁县地方消息人士处获悉,事故导致2人当场死亡,另有3人送医后不治身亡。据阜宁官方人士透露,当下4名伤者中仍有1人伤情危重。另悉,当地警方控制了3名事故相关责任人,但尚不确知事故原因。
  据了解,2011年1月9日,致力于风电装备产业的阜宁县与风电轴承业巨头京冶轴承在京签约,由此催生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国土资源部公开信息显示,2011年9月30日,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与阜宁县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用地面积13.4951公顷(合202亩),成交价格为1417万元,约定付款时间为2012年4月1日,交地时间为4月11日。
  双方约定的项目开工时间为交地后一月即2012年5月11日,工期2年;但国土资源部公示信息显示其实际开工时间竟为2011年10月1日,也即土地出让合同签订的次日。该项目于2011年11月15日开工,计划2012年2月主体厂房建成,4月份试投产。
  有业内人士对这个急于赶工投产的项目施工程序表示质疑。按照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受让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若按约定的付款时间,该项目地块土地出让金应尚未缴纳,也就无法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遑论以此为前提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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